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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地标识导视怎么搞

一、乡村旅游地标识导视怎么搞

结合具体的乡村旅游风景道的打造,统一设计风景道沿线的标识牌示,包括指路牌、景点牌示、服务设施牌示、解说牌示等,形成便捷完善的风景道标识导引体系。

(1)道路旅游标识:旅游部门应该与交通部门联合工作,系统地制定道路旅游标识,完善各道路的交通导览图和旅游标识牌的设立和更新工作。标识内容要科学、准确,具有地方特色和正确的指示功能。

(2)景点/民宿旅游标识:旅游景区/景点标识系统主要包括:景区(民宿)导游图、景点(民宿)介绍牌、道路导向指示牌、忠告牌示、花木或建筑牌示等。

(3)智慧服务标识:“旅游+智慧”更广泛的运营现代信息科技,试点智慧风景道、智慧乡村、智慧景区,将信息技术与旅游交通导引、旅游信息咨询、生态观光等相结合,体现现代旅游的科技特征。

(4)其他场所旅游标识:全景牌示、指路牌示、忠告牌示、服务牌示、花木/建筑牌示。

1、地方特色,设计从旅游村落当地地方文化中汲取精华,体现地方特色,从而使标识系统的某些特征具有不可替代性。

2、综合性,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比如向游客介绍村落环境与文化传统是乡村旅游标识的一个重要作用。

3、系统,乡村旅游地标识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构成要素之间有一定的层级关系和组织构架,以整体形象展示在旅游者面前。

4、生态美,生建立在生态人文观基础上的一种具有生态哲学意义的美学概念。

二、全国农民合作社试点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三、以某个城市或乡镇为例,谈谈旅游业发展给当地的综合影响,并谈谈如何协调旅游业发展与社会经济

旅游业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贡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旅游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并且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旅游业对经济的拉动性、对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正在实现着旅游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互相促进的局面。1999年10月西峡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提出了建设“经济强县、生态大县、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把旅游业作为全县新的支柱产业来发展。经过五年来的不懈努力,西峡旅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形成产业规模,成为拉动西峡经济快速发展的新的增长点。2006年全县各景区共接待游客130万人次,综合收入2.6亿元,成为全省旅游开发重点县、旅游体制改革试点县,西峡旅游已经成为豫鄂陕毗邻地区一个响当当的品牌。纵观五年来的发展,西峡县不仅旅游业突飞猛进,势头强劲,并且在旅游业的带动下,西峡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概括近年来旅游业对全县经济社会的贡献有以下几点:

一、推动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加快了西峡县对外开放的步伐。迄今为止,我县已推出了恐龙遗迹园、鹳河漂流、寺山国家森林公园、老界岭、龙潭沟、石门湖、蝙蝠洞等一批精品景区,其中国家4A级景区1个(鹳河漂流),3A级景区2个(龙潭沟、蝙蝠洞),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石门湖)。老界岭景区获“中国最佳休闲度假胜地”称号,鹳河漂流获“中国北方最佳漂流胜地”称号,龙潭沟景区获河南省首批“标准化示范景区”称号。2004年,西峡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通过国家审批,2006年,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在第二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上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让西峡旅游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旅游景区品质的全面升级不仅直接刺激了全县旅游业综合收入的高速增长,而且扩大与提高了西峡县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推动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如仅2005年,全县全年就达成合作项目137个,引资16.6亿元。争取政策性投资项目194个,到位无偿资金2.59亿元,新建中外合资企业2家,合同引资520万美元,实际到位300万美元。外贸出口2729万美元,创历史新高,被评为全省对外开放重点县。

二、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增值增效。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西峡县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住宿接待能力上,全县星级饭店已达9家,其中四星级的鹳河饭店已成功加盟国际金钥匙饭店联盟,星级农家旅馆400余家,全县日接待能力达到万人以上。龙乡菇业公司(民营企业)与省国际旅行社合资兴建的集购物、餐饮、住宿于一体的县游客接待中心已建成并对外营业,龙港商贸城等购物中心也即将开工。旅行社行业不断壮大,仅2006年就新成立5家旅行社。2006年西峡县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2.5亿元,年均增长15.5%。

通过发展旅游,更加有效的带动种植业、养殖业、特色农业、特色工业的发展。农民通过参与旅游,迅速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意识,为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奠定思想基础,实现了一、二产业资源的再利用。西峡凭借特色农业、工业经济发达的优势和特点,建成了宛药工业旅游项目和英湾、袁店猕猴桃观光园等工农业旅游项目,在保证特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取得了特色旅游项目的发展,充分发挥了旅游业将一、二产业生产过程整合成旅游资源而获得产业增值的职能优势。

三、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在西峡,农民成为发展旅游业最大的受益者。2006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40元,比2001年增长了76.8%。以双龙镇化山村为例:化山村227户,人口861人,人均耕地不足3分,没开发旅游前是市级贫困村。近几年依托龙潭沟风景区发展旅游配套产业后,新农村建设成绩卓著。首先,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仅2005年该村旅游业总收入达到40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00元,接近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其次,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副产品、旅游纪念品生产迅速发展,从事一、三产业的劳动力比例达到42:58。再次,人居环境、医疗卫生条件等得到明显改善,全村实现了电视入户率、自来水入户率、村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和计划生育率的五个100%。化山村已成为我县“三产服务型新村”的代表。化山村的巨变引得附近村子都纷纷效仿,使这一带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双龙镇也因而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

社会主义乡村旅游成为思想观念的“催化剂”,不仅给当地经济注入活力,给农民带来了实惠,更重要的是给农民带来了全新的观念和思想,收入的增加让农民兄弟尝到了发展旅游业的甜头,使他们树立了很强的环保意识,也促进了当地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加速器”。

四、促进了城市化建设和环境美化。旅游业发展得越是深入,越是呼唤城市的支撑。城市化建设与旅游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旅游能够扩大城市的知名度,例如日内瓦、威尼斯等几个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就是靠旅游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而旅游活动的发展也会增加城市的收入。城市化的发展使城市的功能更加齐全从而保证了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大型的酒店和度假村的建立不仅满足了城市旅游发展的需求,同时也美化了城市。

如今走在西峡县城,时代广场上的彩色音乐喷泉,挥洒着都市的魅力;鹳河大道上的巨帆,憧憬着胜似神话的飞天;入夜的鹳河两岸灿若星河,映照出一派祥和、平安……一路一树,一街一景,春花、夏荫、秋色、冬青,西峡美,惹人醉,不思归。

五、旅游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的生命源和动力,旅游又是文化外在价值的体现,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西峡山青水秀,物华天宝,历史文化一枝独秀。从仰韶遗址到西周故城,从凭吊三闾大夫的屈原岗到被台湾同胞奉若神明的哪吒庙,从武则天的观花园到李自成的演兵场,从日本帝国主义战败投降的马鞍桥到宛西民团司令别廷芳的别公堰遗址……古迹遍布境内,传说令人神往。发展旅游业使这些浓厚的文化得以彰显,迥异的文化又吸引着八方游客。龙潭沟的地方戏表演、老界岭的迎宾馆模仿秀、恐龙遗迹园的地质文化展示等精品旅游文化项目已逐步成为景区招徕游客的重头戏。通过旅游工作的实践证明,运用相对成熟的旅游业已经搭建起来的巨大市场平台,高度重视文化的巨大促进作用,不断丰富旅游文化产业的形式和内容,就能强力拉动旅游业不断走上新台阶,就能形成共享资源、共享市场、互为支撑、互为促进、共同提升、共同发展的双赢格局。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也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产业。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它不仅具有经济发展功能,而且还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它能够推动中西部和农村的脱贫致富,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增加就业和再就业;改善居民的生活,更新思想观念;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文化,融洽社会关系;树立新的资源观、发展观,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可见,旅游业的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同一性。它能促进社会个体的和谐发展、社会结构和谐、经济发展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等,从而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因而,大力发展旅游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必然要求。

  

  (一)树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观,继续推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科学发展观具体表述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立新的旅游发展观。科学的旅游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在旅游开发、经营、管理方面,注重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举,通过特色化的产品、人性化的服务、柔性化的管理、多元化的经营,充分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推动旅游业从流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转化,使旅游业走上城乡旅游良性互动、区域特色旅游协调发展、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并重、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并举、旅游与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旅游产业发展新道路,真正凸现旅游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提升旅游业的旅游经济功能,实现经济的和谐发展

  由于强大的辐射效应与乘数效应,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和当地经济发展。我们应当在旅游业实现脱贫致富和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上,进一步提升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功能。一是通过“农家乐”、“渔家乐”等形式的乡村旅游开发,加速农村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缓解“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加速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的旅游业发展,通过国内旅游,增加旅游收入,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通过国际旅游,注入外汇收入;通过提升旅游区域知名度,吸引国内外经贸投资,缩小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经济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加强旅游业的关联带动功能,刺激区域内会展产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系统的升级;带动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挖掘和扩展旅游业的社会功能,实现个体和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挖掘和扩展旅游业强大的社会功能。一是充分挖掘旅游业的就业功能,增加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就业机会和职位,促使人们能够各有所职,各尽其能,缓解个体间以及与社会的利益矛盾,促进个体的和谐发展。二是扩展旅游业的社会交流功能,促进当地居民与游客直接和间接交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促进区域间文化的交流,实现先进理念和知识的区域间流动,促使社会关系能够和谐发展。三是提升人们生活质量。旅游需求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需求。1980年的《马尼拉宣言》已经将旅游看作人类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旅游已成为我国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表现。目前,我国旅游主体多为城镇居民,农民旅游者甚少。一个占国家居民人口绝对多数的农民旅游需求缺位的旅游产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相比,显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启动农民旅游市场,真正实现城乡社会生活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旅游开发理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资源利用的方式和特点看,与工业发展相比,旅游业发展本身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尤其是以自然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新型旅游方式――生态旅游,非常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同时,旅游环境是旅游生存之本,其本身就是一种旅游资源,因而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建设、保护和美化生态环境,提高人们对自然环境科学利用和保护的认识,促进自然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同时,生态旅游的发展,培育了旅游者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意识,促进了生态观念的扩散和生态行为的产生。正因为旅游业具有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性特征,被称为“环境产业”、“绿色产业”、“无烟产业”。因此,在加快发展旅游业这一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的同时,更加重视坚持以人为本,以游客满意为中心,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树立可持续旅游的理念,加强对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的管理,加强旅游的规划管理,促进人的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