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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文学对现代人的影响

乡土文学对现代人的影响在于,乡土文学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的作品,展现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也促成了各地流域文化的传播,对弘扬当地的文化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乡土文学往往是作家、文学家这一社会群体最早乐意取材的领域,乡土文学具有一定的通俗易懂,很接地气的特征,更容易被 传统大众所接受,此外乡土文学也是对于当代文学事业的整体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了。

文学即人学,文不离人,人不离文,人文共生共展。

现代社会经济为主流,青年人陆续在城市扎根发展,一个个乡土浓郁的村庄变成寂寞的空村。

凡事皆是循环往复,20年前有人说过:“再过20年,都会挣着抢着回到农村。”那时感觉诧异,现在回想这句话有足够的理由。

城市的车水马龙道路拥堵,城市的水泥钢筋高楼大厦,给人的感觉枯燥乏味。夹缝里求生存的一棵棵绿色的小树,感觉没有生长的空间,城市里缺少让生命喘息的绿洲。

一草一木有泥土的清香,有孕育新生命的气息,就像现代人,一有空就会开车自驾游跑到农村去,欣赏一草一木,也会心花怒放,闻一闻小草的香,嗅一嗅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花的芳香,就会如同饮酒,酩酊大醉。

乡土文学何尝不是文学中的草文学中的花,她本身扎根乡土,自带草青花香的光芒万丈。

读好质量的乡土文学,就等于不费舟车劳顿乡村旅游。比较无时无刻生活在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的城市,人的情感更向往农村的一房一瓦,一水一树,虫蛐鸟鸣,林荫曲径 。

乡土文学何尝不是文学中的佳酿极品!我对于农村情感浓厚。土地是一切资源的母体,我敬重土地,我对于土地情有独钟,所以也对于乡土文学抱有积极乐观的理想心态。

这道题应该是讲中国文学的吧,乡土文学对现代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积极方面。

乡土文学作为文学作品题材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往往是作家、文学家这一社会群体最早乐意取材的领域,也是人类活动最为熟悉的范畴之一。例如上世纪二十年代大陆的乡土文学,台湾地区六、七十年代的乡土文学,起到了推动文学发展的作用。

同时,乡土文学的产生促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作品,也促成了各地流域文化的传播,如今天有“秦军”这样的形容陕西地域文化作家群的词语。一部分地方气息浓厚的乡土文学作品,经演绎后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道的文化娱乐题材。

(2)消极方面。

由于乡土文学本身不可避免的地域性,决定了读者群在阅读时必须对相关风俗习惯有更多的了解,这是日益城市化的现代人难以体会的,如沙汀笔下的边远川西乡村,没有生活过的人会觉得很陌生。

另外,正是现代文明的“侵入”,使得我们对乡土文学的评价与研究逐渐成为追忆,也许乡土文学的没落具有必然性。

这是个人的一些肤浅看法,如有不当或觉得离题的,请多多指正。

首先是定义:乡土文学是中国近现代以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对于故乡的描写为代表的一批反应农村生活,寻找生活的回归的文学作品。

说实话,我们是文学专业,但是关于乡土文学对“现代人”的影响,真的没有探讨过。而且乡土文学主要是之一批现代小说,而楼主所说的“现代人”应该指的是当代人吧?现代的小说怎么印象当代的人呢?…

所以我只能说说自己的想法,希望能供楼主参考。

首先是正面的影响,从现代乡土小说对于当代小说创作有深刻影响,一批当代作家把目光从繁华的都市转到了乡村,从而诞生了一批优秀的文学作品,比如《大红灯笼高高挂》、《活着》。这一批优秀的当代文学作品又深深地影响了当代人的审美标准,引发了当代人思想上对于故土的回归。

反面的影响。乡土文学的关注面比较狭窄,着眼处不能体现当代的风貌,这也使得一批乡土文学改编的电视剧电影引发了社会的争论。

整个20 世纪中国乡土文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三种形态,即历史主义类型和价值主义类型。历史主义乡土文学的中心叙述是社会进步和社会解放,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历史主义乡土文学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是启蒙乡土文学,一是政治乡土文学。前者是文化启蒙,以文化进步推动社会进步。后者是政治革命,以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的政体变更推动社会进步。价值主义乡土文学的中心叙述是人的价值,具有浓厚的人性道德和自由精神。这种乡土文学热情拥抱乡土人生,并从中提炼出返朴归真、归依自然的文化精神,呈现出自然文化的价值追求。这里的乡土不是愚昧、落后的藏污纳垢之地,而是圣洁、自由的乐土,是被追怀、认同、归依的神圣“故乡”。这种乡土文学就是“还乡文学”。

从鲁迅的“狂人”到沈从文的湘西“野人”再到莫言的山东土匪以及张承志的哲合忍耶回民,充沛着一种“疏狂”或酒神式的生命强力;从创造社身边小说的情欲伸张到新时期女性作家的私人情感,回荡着卢梭式的对自我生命感性的领悟。周作人的性灵抒发则具有道家清静无为的韵味,林语堂前期接近鲁迅,而后期接近周作人。还乡文学则是自然文化的一种田园追求。它和道家文化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卢梭开辟的浪漫主义有着本质的相似之处,和海德格尔的“诗意栖居”也非常相近。

  

还乡文学作为一种心理原型,一方面凝结着人类的某些历史经验,是人类祖先经验的遗留,另一方面又是对这种历史经验的提纯和升华,代表着人性向着完美结构的一种永恒欲念,是一种人性的内在乌托邦。

还乡文学的道德理想和自由精神作为一种终极价值具有多元的价值取向。它首先是一种对于人的终极关怀。整个20 世纪的中国处在一个空前的历史蜕变时期,一个由古典向现代过渡的转型期,其间内忧外患,充满了历史的波折和漩涡,充满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和纷争。现代化的历史渴望不断向人们发出急切的召唤。这样的历史状况使20 世纪的中国作家总是比其它任何时期的作家承受着更多价值选择的困惑,他们的灵魂往往处在一种顾此失彼、无所适从的痛苦纷争之中。分裂、迷惘的心灵需要一个完美的世界进行支撑以缓和酷烈的痛苦感,于是他们将诗化的乡村作为自己灵魂安息之地,因而一些还乡文学作品便带有一定的隐逸情怀。

 其次,这种终极价值还是人生追求的巨大的精神动力。还乡文学的乡土人生一旦转换生成一种终极价值,就必然具有一种极大的吸引力,它的和谐完美的境界也就不单单是一个灵魂安居之处,它有时反而会促成人的执著而强烈的求索激情,变成激发人们昂扬向上的精神资源。超越现实的梦想可以衬托出现实的种种缺陷,也自然促动人们去追求更完美的理想。“一切伟大的伦理哲学家们的显著特点正是在于,他们并不是根据纯粹的现实性来思考。如果不扩大甚至超越现实世界的界限,他们的思想就不能前进哪怕一步。” 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还乡文学的精神追求。一些还乡文学回归故乡与其说是安顿灵魂,还不如说是增强了灵魂求索的信念和力量。

还乡文学的道德理想和自由精神作为终极价值还是一种批判性的价值尺度。应该说,几乎所有的文化理论都具有某种批判精神,但一般的文化批判精神都是建立在社会历史、文明的基础之上的,是一种社会内批判,即以一种进步的价值原则去否定落后的价值原则,它是在一个时间性的历史纵轴上进行的。但是,自然文化的价值尺度却是在社会历史之外确立一个价值尺度的制高点――自然,然后横空出世,俯视一切,对整个社会历史构成一种批判,非常类似于基督教的末日审判,这种批判精神可以称之为“终极审判”。自然文化作为一种终极审判在20 世纪中国还乡文学中具有多重批判指向。比如说,它也可以进行社会批判,揭穿社会的黑暗、丑恶和不平等,同情底层人的不幸等等。这在还乡文学中是比较明显的。还可以对封建文化进行批判。在这点上,它和启蒙主义思想几乎一直融汇在一起。在五四时期,归依自然具有明显的反封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