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景区 黟县的经济发展

黟县的经济发展

2009年,黟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706万元,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59亿元,增长37.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9.4:41.4:39.2,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7%、55.7%、40.6%。

2012年,黟县地区生产总值20.8亿元,同比增长9.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亿元,增长3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8亿元,增长15.1%;固定资产投资24.2亿元,增长20.3 %。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5.7:48.5:35.8。 黟县省级经济开发区2012年已建成面积1.9平方公里,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8亿元,入园企业58家,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75.4亿元,基本形成了以茧丝绸、果蔬食品、旅游商品、机电制造、高档纺织、木竹精深加工为主的特色工业体系。

建国前,黟县工业基础薄弱,城镇以“三坊一店”(糟坊、酱坊、炉坊、糕饼店)为主体、其次是铁、木、竹、棕、缝纫、粮油(水碓、油榨)、织苎麻布加工业及石灰窑、纸槽等。焦福泰油纸伞、源头苎布、胡永兴蚊香、程三元毛笔为黟县较有特色的产品。民国14年(1925年),培本布厂开始使用人力铁木织布机。民国20年,城区创办私营光寰电气厂。民国31年县政府开办民生染织布厂,为黟县唯一的官办工厂。至解放前夕,全县没有一个烟囱,没有一台动力机。但县人旅外办实业、从工者很多,江西景德镇市就有11家工业企业为黟县人开办。

1952年,全民所有制的黟县酒厂和公私合营企业黟县电灯厂建成投产。同年,8名铁匠组成黟县铁业生产小组。1956年,全县35个手工业行业852人,经过改造,组成8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12个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成立黟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逐步把手工业的经济纳入国家计划轨道。195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67.6万元,比1949年增长8倍。1958年,为追求高级形式,把全县手工业按一行一业组建规模较大的生产合作社,拆点搬家,集中生产,统一核算,在大办工业的号召下,采掘、冶炼、机械、化工、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竞相上马,计划比例失调,出现工业增产,商业积压的畸形现象。其间大办钢铁,县财政支出13.5万元,毫无效果。同时,西武、和平、东源、洪星、际联、渔亭、美黄7个乡的铁、木、竹、缝、棕5个行业的28个手工业单位281人,与各乡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四社合一”。县手工业联合社的农具厂、木器厂、机瓦厂、竹器厂、石灰厂和缝纫、五金、皮革、棕业、钟表等10个合作工厂(社、组)及美溪综合厂共393人,全部下放到公社。1959年,黟县、祁门县并县时,黟县手工业联社因所属10个手工业企业455人下放到黟城公社而全面解体。

1961年后,关闭了全民所有制碧山野生植物油厂、黟县陶器厂;县办的石山砖瓦厂、雨伞厂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集体所有制铁业、木业、工艺生产合作社和白铁小组,缩小了黟县纺织厂生产规模;收回乡间名师巧匠396人,重新组建城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7个。1962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人劳动生产率为1311元,1965年为3423元,年递增28%。1970年起,开始发展“五小”(小煤窑、小钢铁、小化肥、小水泥、小农机)工业,小型工厂应运而生。至197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年递增15.8%。

1979年,停办农药厂,新建黟县轴承厂;农村10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从二轻系统划归社队企业系统,乡镇工业异军突起。工业企业经营由单一的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同年,在石煤综合厂和五金厂试点推行工业企业经济责任制。1980年增加轴承厂、轻机厂为试点企业,1981年在全县工业企业中推开,取得显著效果。到1983年,黟县工业总产值达1310万元,比1980年翻了一番,扭转了黟县预算内工业利润倒挂,依靠财政补贴的被动局面。

1984年,全县工业企业整顿结束,企业素质提高,黄山轴承厂202型轴承获1984年安徽省优质产品证书,县电力公司获安徽省电力系统1984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黟县酒厂吉阳牌白酒获1985年徽州地区酒类评比第一名。

1985年,全县有电力、机械、电镀、轴承、石煤利用、汽车修配、五金、建材、森工、酿造、粮油、食品、饲料、制茶、印刷、塑料、造纸,制鞋、服装、缫丝、纺织、林化等20多个行业,79个工业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15个,集体所有制24个、乡镇工业40个)。全民所有制职工1280人,集体所有制职工765人,乡镇工业从业人员650人。工业企业有中、初级技术职称人员39人(其中工程师4人)。固定资产净值86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635万元,集体所有制87万元,乡镇工业143万元)。机械总能力19114千瓦(其中全民所有制16558千瓦,集体所有制639千瓦,乡镇工业1917千瓦)。工业总产值2047万元,为1949年的27倍。1985年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19.02%上升为42.37%。

2012年,全县全部工业增加值实现7.47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规模以上工业30家,比上年增加4家,实现增加值3.69亿元,同比增长13.7%。

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生产:轴承380万套,下降51.6%;罐头5220吨,增长22.7%;白厂丝599吨,增长8.8%;纤维板4951平方米,下降32.1%。工业经济效益有所下滑。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效益综合指数为189%,同比下降54.3个百分点;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9109万元,增长4.6%;实现利税9017万元,下降12.7%;实现利润总额5505万元,增长6.8%。

2012年巩固扩大“12555”重点企业培育成果,中绣飞梭、新达机械、金坑源纸业等企业加速发展,特色工业初具规模。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增长12.5%。工业招商取得新成效,新签康师傅瓶装水、LED灯具、汽车配件等项目10个,协议投资4.2亿元。 丝织业 茧丝绸产业是黟县经济的又一支柱产业。八十年代初,从一个镇办集体缫丝厂起步,二十年后,黟县已发展有桑园4.5万亩,年产鲜茧2000吨;2013年有规模以上缫丝企业两个,年缫白厂丝400吨,其中华盛丝绸集团的生产规模名列安徽省第二;一个规模以上捻线企业,年产捻线丝260吨,名列安徽省第一。 黟县耕地面积8249.2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62%。农村经济以传统的林、桑、茶为主,粮食自给。桑、茶、果、竹、木等农业产业化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以叶村为代表的蚕桑基地、以溪下村为代表的有机茶基地、以五里村为代表的桃业基地、以胡门村为代表的皖南花猪养殖基地。华盛丝绸、惠达食品、桃源罐头、千磨竹业、杉森木业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竹针全国市场占有率70%以上,白厂丝产量居全省县域前列,五溪山毛峰、“AH2糖水板板栗罐头”等荣获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黟县先后荣获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全国重点产茶县称号。2012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02元,增长15.5%。

黟县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较多,有以生产糖水板栗、箬叶、微菜干、竹笋罐头等系列产品的食品企业,其糖水板栗产量在全国同行中名列第一,产品95%以上出口海外。黟县腊八豆腐、宏潭豆腐乳等传统手工艺制作的产品,也从手工作坊里走进大型超市。黟县的茶叶制作久负盛名,其中以黄山毛峰、五溪香芽、西递翠眉等品种尤为出名。

建国前,由于封建制度的限制,官、商的盘剥,生产方式的落后和自然灾害的侵袭,黟县的粮食单产只有100多公斤。清同治十年(1871年)出版的《黟县志》载:“岁收不给三月”。民国23年(1934年)资料记载,全县粮食总产1262万公斤。1949年,全县粮食总产仅1079.18万公斤,单产100.5公斤;油料总产36.27万公斤,单产16公斤。农业总产值为634万元。

建国后,黟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生产,采取各种改革措施,促使农业生产稳定增长。1949年,实行减租减息,1950年至1951年,进行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提高了生产积极性,1952年,总产上升到1625.61万公斤,1953年至1957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农民依靠集体力量,开展农田建设,提高了抗御灾害能力,使粮食产量稳步上升,1957年,粮食总产达2036.07万公斤,1958年,由于左的思想路线的影响和工作上的失误,粮食生产下降,1960年,粮食总产只有1623.14万公斤。1962年开始,经过三年的恢复调整,粮食产量有了回升,1965年,总产达2296.13万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总产增长缓慢。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农村体制改革,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5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29533亩,单产302公斤,总产上升到3908.07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2.6倍,油料总产147.71万公斤,比1919年增长3.1倍;农业总产值达3266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为1949年的6.38倍;茶叶、蚕桑、畜牧、水产及其他农副业生产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黟县从1953年起,粮食、油料自给有余,1953年至1985年,全县农民向国家提供商品粮食共26827万公斤,食用油脂297.84万公斤,和大量的猪肉、禽蛋、鱼、茶叶、蚕丝、苎麻、香菇等农副产品。

2012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完成56608万元,同比增长3.4%,其中:农业产值21832万元,增长4.5%;林业产值13899万元,增长2.7%;牧业产值17543万元,增长1.3%;渔业产值519万元,增长117.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815万元,增长2.2%。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产业构成由2011年的37.8:24.7:32.1:0.4:5.0调整为38.5:24.6:31.0:0.9:5.0。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达9950公顷,同比增长0.8%,其中:粮食种植面积5089公顷,增长0.5%;油料种植面积2890公顷,增长0.5%;蔬菜种植面积1444公顷,增长1.8%。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多减少。其中:粮食总产量27001吨,增长4.7%;油料产量4001吨,增长3.9%;茶叶产量1535吨,增长3.6%;蔬菜产量20048吨,增长1.9%;药材产量91吨,下降4.2%;瓜果产量1480吨,增长1.6%;糖料产量714吨,增长2.0%;水果产量2097吨,下降0.3%;肉类总产量5240吨,增长1.7%;蚕茧产量1759吨,下降4.5%;禽蛋产量663吨,增长1.4%;水产品产量560吨,增长16.2%。

2012年黟县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重点产茶县称号”。五里桃业协会被评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集体”,宏村镇、洪星乡竹笋基地被认定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毛竹笋)标准化基地”。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市级7家,省级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4家。实现农业总产值5.7亿元。新增新农村建设“十有”达标村5个、基本达标村6个。 黟县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优秀文化遗产,旅游业已逐渐成为黟县经济的主导产业。

全县共有景区景点13处,其中5A级、4A级、3A级景区各2处,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4个、星级农家乐示范户19家市级、旅游专业村8个,三星级以上饭店4处。拥有国家级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2家,省级1家;旅游商品个体私营作坊150多个,形成4大类、1200多个品种的旅游商品系列,多种旅游商品在国家、省级旅游商品博览会和工艺品设计大赛上相继获得100多个大奖。先后荣获首批“中国旅游强县”、“全国文化旅游示范县”、“中国最具文化魅力旅游名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十大县域旅游之星”等称号。

2009年,旅游接待403.16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1.63亿元,旅游商品购物市场营业收入达6000多万元,旅游对财政收入贡献率超过20%。2012年旅游接待量完成1010万人次,增长31.7%;实现旅游总收入75亿元,增长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