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美食天地 农村宅基地收费怎么回事 真收费啊 那这个不是个坑吗 请专业人员 帮忙解决疑惑

农村宅基地收费怎么回事 真收费啊 那这个不是个坑吗 请专业人员 帮忙解决疑惑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村居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我国《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纳入用益物权范畴,该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农村宅基地具有很明显的社会福利性质,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即其具有无偿性。

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不能随意改变用途。

PS:近年来, 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有所放开,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免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是无期限的。

综上,因宅基地的福利性质,正常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可以免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但宅基地的使用也是要遵循一定规则的,不按规则使用是不行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得超过当地的用地面积标准。但因各种原因,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情况在农村却是普遍存在的,对此,部分地区就出台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像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江西上饶市玉山县、海南省琼海市等都实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根据其超起征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

巨野县规定,超出面积不足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元/O计费;超出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O计费。

玉山县规定,超1-60 平方米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超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超100-150 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超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琼海市规定,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执行的琼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农村宅基地落在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的,参照所处位置住宅用地的城镇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如一个村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城镇基准地价片区的,则按照较低基准地价的40%对全村进行核算),作为应补缴有偿使用费标准。拒缴有偿使用费的,在土地征收补偿中只按175平方米进行补偿,该宅基地或农房超标准占用部分不纳入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