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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情况(乡村旅游汇报)

1. 乡村旅游汇报

村民小组长三年个人工作总结  我们村民小组长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完成了下达的工作任务,对我们村的各项事业都有一定的贡献,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在回顾我作为xx村村民第X小组组长的三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团结合作、履行五员职责  我们村民小组长团结在xx村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好五个员的工作职责:  1、履行好监督员职责。参与全村治安防范、环境治理监督,定期针对工业区内的企业进行走访,发现有治安、环境污染和违章建筑问题及时上报。  2、履行好信息员职责。参与村民治安防范体系,发现有不安定、不安全苗子及时报告,教育和引导全体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的良好环境。  3、履行好联络员职责。与困难群众结对,通过与困难户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困难户,协助做好了低保困难户的入户调查工作。  4、履行好宣传员职责。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街道、村出台的重要举措,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将群众的各类意见和要求及时上报,畅通反馈渠道。;  5、履行好调解员职责。协调好基层党群之间的关系,调处村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积极参与周边发生的邻居和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和对政策不了解想上访村民的思想工作。  二、配合村二委开展工作  1、配合村二委进行政策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比如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使我们村顺利完成了医疗保险工作,全村参保率超过了95%。  2、在村开展实事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给村民带来不便的问题上,我们一边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一边将时事情况上报村里,使得村……

2. 乡村旅游汇报模板

紧紧围绕农村基层党建“五基三化”主要内容,制定清单,细化任务,“清单化”管理,挂图作战,节点推进,以“图”管推进、抓进度,定人、定责,保证“七大行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我们村制作了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的作战图,完成一个任务就粘贴一面红旗,挂图作战,任务和完成情况一目了然,能够很好推动工作落实。

3. 乡村旅游汇报题目

回忆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

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自己的贡献!

4. 乡村旅游汇报材料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休闲度假功能完善,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规范引领山东省乡村旅游精品化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评定管理办法所称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以下简称“精品旅游镇村”),包含山东省精品文化旅游小镇和精品旅游特色村。相关评定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精品旅游镇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前提,以塑造生态友好型乡村旅游产业形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培育镇村旅游产品,规范镇村旅游服务,倡导镇村旅游行为,促进镇村旅游消费,强化镇村旅游经济带动功能,增进镇村旅游发展与地方经济的协调互动。

第四条 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将精品旅游镇村创建纳入本地旅游发展建设规划,制定相应政策,在规划编制、建设条件、空间规模、管理规范等方面支持精品旅游镇村创建。参评单位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要求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精品旅游镇村品质。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五条 精品旅游镇村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严格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创建。

第六条 精品旅游镇村项目创建应与其所在地其他规划协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编制过程中,应听取社区居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 依据本办法及相应评定标准,按照“创建单位自愿申请,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初评,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格审查、评定验收、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 精品旅游镇村的申报与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1次。

第九条 申报“山东省精品文化旅游小镇”和“山东省精品旅游特色村”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精品文化旅游小镇或精品旅游特色村相关标准及相关细则要求;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业态、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乡村旅游氛围以及有力的综合管理保障等;

(四)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要求或评定必备条件,在全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五)旅游发展理念与实践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或示范价值;

(六)具有明确的地域界限,管理主体明确,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晰;

(七)近三年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旅游安全等突发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第十条 申请单位根据《评定办法》及《评定标准》,经自评达标后向市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评定报告书(见附件1);

(二)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创建工作报告(编写纲要见附件2);

(三)市级文化和旅游局推荐意见;

(四)其他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受理申请的市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照《评定办法》及《评分标准》,提出筛选、初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择优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初评办法可由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自行制定。

第十二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实地验收等工作。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接到申请文件与初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申请文件合格的单位,4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现场验收;申请文件不合格的,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待提交合格的申报文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现场验收。

第四章 验收认定

第十三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开展精品旅游镇村的验收、公示、认定和复核。

第十四条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精品旅游镇村的筛选、初评和推荐工作,跟踪监管以及上报有关精品旅游镇村创建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评定验收工作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评定验收组完成,评定验收组由相关领域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内容包括:

(一)听取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申报材料汇报;

(二)核查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三)实地考察参评区域,随机调查游客满意程度,核查参评区域建设与运营示范效果;

(四)填写《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评分表》;

(五)提交《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验收表》(见附件3);

(六)评定验收组向申请单位反馈改进意见和建议。

评定验收时可以暗访的形式来检验情况和数据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评定标准和验收情况,认定“山东省精品文化旅游小镇”“ 山东省精品旅游特色村”,并在正式认定前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公示合格的申请单位正式认定为“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相应称号。

第十八条 依据相关标准,“山东省精品文化旅游小镇”应达到必备条件且得分不低于900分(总分1100分,含附加分100分);“ 山东省精品旅游特色村”应达到必备条件且得分不低于450分(总分600分,含附加分100分)。

第五章 复核管理

第十九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跟踪监测“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运行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复核管理机制。

第二十条 对授予“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称号的区域每三年组织一次评定性复核。复核工作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复核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成立复核专家组。复核专家组应由相关领域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

(二)材料审阅与现场考核。依据《评定办法》及《评分标准》,审阅书面材料与考查现场,对省级精品旅游镇村进行重新评定。

(三)形成复核意见。专家组根据评定结果,形成复核意见,并向有关单位反馈有关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 复核结果达不到《评分标准》规定分值,精品文化旅游小镇得分低于850分的,精品旅游特色村得分低于400分的,直接取消其称号;复核结果精品文化旅游小镇得分介于850(含)-900分的,精品旅游特色村得分介于400(含)-450分的,对其出示黄牌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经复核程序,直接撤销“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称号。

(一)精品旅游镇村严重违背其规定的发展理念,已基本丧失示范价值与推广价值的;

(二)发生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经查明精品旅游镇村负有主要责任的;

(三)在经营过程中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消费者投诉,经查实后未按期认真整改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复核情况予以公开通报。被取消称号的精品旅游镇村,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乡村旅游调研报告

一是前期收集资料。乡村基本情况,调查区域发展情况。

二是制定调查提纲。确定调查时间、人员、主要内容和方向。

三是现场调查。与乡村负责人座谈,与村民座谈,实地查看。

四是整理调查资料。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编写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乡村基本情况,座谈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方向评判等等。

6. 乡村旅游工作情况汇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精准有力及时推出8个方面90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减免各类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上半年达6000亿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惠及8400多万职工;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1400多亿元,降低电价气价上半年为企业减负670亿元。实施降准释放1.75万亿元资金;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激励国有大型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增加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贷款2.85万亿元;对11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超过1万亿元贷款本息办理延期还本或付息。加大对春耕生产、畜牧业发展等支持力度。上述举措的积极成效正在显现,复工复产正逐步达到正常水平,企业困难得到一定缓解,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

会议强调,要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稳住经济基本盘。进一步落实落细已出台的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各项政策,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稳定就业岗位,减轻疫情对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就业和收入的影响,保障基本民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围绕疫情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紧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入障碍,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完善对外贸易政策,加快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会议要求,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及时推出和完善相关政策。一是针对目前疫情尚未过去的情况,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二是在年初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29万亿元基础上,再按程序提前下达1万亿元专项债新增限额,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三是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措施。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其多渠道融资,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