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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如何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专业课加试合格方可录取。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单考、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

  3.工商管理硕士(MBA)将综合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且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考生必须提供在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7月份间固定的通讯地址,以便我办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修改本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以便联系,如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5.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为2016年9月(以入学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