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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乡村旅游地形象塑造现状如何

中国乡村旅游现状和未来发展

1.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中国的乡村旅游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从导入期向成长期过渡的阶段。乡村旅游的发展速度较快,各种农业观光园、农家乐、采摘节等乡村旅游形式在各地大量涌现。总的来说,乡村旅游在空间布局上主要分布于都市郊区、远离客源的景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各地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满足了城市居民回归自然和体验传统生活方式的心理需求。

由于起步较晚,与国际旅游者比较,国内旅游者的需求层次表现出初始阶段的普遍特征。而供给方面也多是开发层次较低,较浅的初级乡村旅游产品。具体来讲,我国的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对乡村旅游内涵的认识不足,乡土特色不明显。忽视了乡土性是乡村旅游的核心特征和基本依托点,盲目引进工业化、城市化的旅游产品形式。第二,多数地区缺少对乡村旅游的总体规划,一般是在原有农业经济和设施的基础上稍加改动就开始接待游客。第三,产品形式单一,参与性不强,产品雷同现象严重。第四,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一些乡村地区的交通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较差等。第五,在管理上尚未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与方法。

2.中国乡村旅游的发展前景

首先,乡村旅游将继续享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这一方面是由国家对农村问题日益重视的宏观政策环境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不断扩大的市场空间决定的,即工业化带来了更多的有逃离工业环境需求的城市人口。

其次,乡村旅游将沿着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紧密结合的方向发展。相对于欧洲国家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绿色内涵的重视、日本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社会传统文化的重视,我国发展乡村旅游在现阶段则侧重于其带来的经济效益。这是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供需主体素质的提高,乡村旅游的生态内涵和文化内涵必然得到进一步发掘。这也是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和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思路相符的。

最后,本土化是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乡村旅游对乡土民俗文化、乡土地域特征强烈的依附关系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最终离不开当地居民的积极参与,这就需要纯朴的民风来创造一个对旅游者具有亲和力和吸引力的氛围环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来保障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3、对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提高对乡村旅游的认识,培养农民对农耕文化的优越感和自豪感。从工业文明中逃离出来的人们要体验的是地道的农业文明,而不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真正富有乡土特色的产品才是有生命力的乡村旅游产品。

第二,以政府为主导的同时,发展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引进外资或者民间投资;以市场需求特征为导向开发旅游产品,做好营销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

第三,政府在给予一定的税收、土地使用和宣传推广等政策倾斜措施的同时,加强对市场环境的规制。包括协助成立行业协会、鼓励农民或经营者成立民间团体等。

第四,合理开发和规划,改变重设施建设轻环境营造的现象,进行产品的深层次开发,注重参与性,挖掘乡村旅游产品的生态和文化内涵,努力使农耕文化与现代文化和谐相融。

第五,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行业的发展成熟离不开高素质的企业家。对于以创造“诗意的栖居”为目标的乡村旅游业来说,管理本身所具有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结合的特征,对于从事乡村旅游的经营者来尤为重要

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 以及存在的问题??急需求..越详细越好!麻烦了…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回顾

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提出到现在,经历了50多年的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大体可分三个阶段: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及初步探索

1956年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该章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规(参见《人民日报》1956年6月24日第5版)。这是中央领导人中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

1960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共中央制订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高速度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

1963年12月,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提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动员和组织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目的是要求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城乡差别越来越大。

(2)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探索

1981年11月,国务院领导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的报告中,号召全党带领和团结亿万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运而生,为新农村建设铺开了新的篇章。

1982年-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关注“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以促进农村改革和新农村的建设。

1996年10月,胡锦涛在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对新农村干部队伍的培育提出了要求,并先后开展了“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下),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2―2063页)。中央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开始实施“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并规定了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接着又提出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搞活农村经济。2003年初,把农村改革列入四项改革之首,并把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列入第一项。

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没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其症结仍在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没有得到根本调整。

(3)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探索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却不断拉大,我党针对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索。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概念,并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五个统筹”的首要位置。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命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免除农业税,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2006年1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参见《人民日报》2006年1月27日第1版)。 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2004-2008年,中共中央连续出台5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主题,共同形成了新时期加强“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体系,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制度框架,掀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篇章。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