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会 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是怎样的?

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是怎样的?

(一)各历史时期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形成

一、夏商周时期的中枢机构

首先,我国古代中枢制度主要形成于夏商周时期。并且在这形成的基础上不断的演变。在夏商周时期,中枢机构所表现出来的形式为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起来的行政制度,最高的为国王,中央有相、卿士,地方上多进行封侯。形成了“夏后氏百官”的局面。到了西周时期,开始出现了“宗法制”,形成了“公侯伯子男”的政治阶级形式。并且还采用了“世袭世官制”。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中枢机构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变,在人员的安排上由世袭制度转变成为了君主委任制。“战国时期的最高武官称为将,最高文官称为相” 「1」 ,相在当时是一个权利相当大的职位。荀子曰:“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万事之听,以饰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终岁奉其成功以效其君,当则可,不当则废”「2」。有其可见相权地位之高。

二、秦汉时期的中枢机构

到了秦始皇建立秦朝以后,就出现了“三公九卿制”,一种对中央与地方进行很好控制的国家中枢机构。也是为了加强君权的需要,“于是形成了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并立的格局,且相互预机事,亦称政本之地 ”「3」,因此出现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而九卿 ,即廷尉、治粟内史、奉常、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 三公 的职责分别为: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从秦开始,丞相正式成为官职,为中央政府中皇帝之下的最高长官;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为丞相的助手,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是皇帝的耳目。三公 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便于皇权集中。 三公 之下的九卿的职责为:廷尉,掌司法;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宗正,掌皇帝宗族事务。但无论 三公 ,还是 九卿 ,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一律不得世袭。三公九卿制度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中枢机构最终形成的标志,以后各代基本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完善。到了西汉时期,基本上是“汉承秦制”,只是在一些方面进行了改动。进一步的完善三公九卿制。到了西汉末期有了稍微的改变,朝廷以“宰相之才不能及古”「4」为理由,改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到了东汉时期,“虽制三公,但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5」,由此可见三公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遭到削弱。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中枢制度又随着朝代的变更发生了改变。主要是开始了有三公九卿制开始转行为了三省六部制。比如说“把三公列入了八公并置”,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政体又有变化。大体上讲,尚书台(尚书省)的性质发生变化,它从少府中独立出来,但却由国家政务中枢变为国务总署,即由中央决策机构变成中央最高行政执行机构,主管行政执行事务。尚书诸曹取代九卿,直接处理具体行政事务。中书省、门下省成为新的中枢决策机构。这是三省制产生的时期,也是“群相制”产生时期。

四,隋唐至明清时期

在隋唐时期,中枢机构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又是中国中枢机构的进一步完善。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各行其职,相互之间进行牵制。在尚书省下有设置了六部,执行对各项指令。到了宋朝,中枢机构进一步改变。其主要的趋势为对对丞相的权利进一步的削弱,设置了参知政事、三司、枢密使,以此来限制相权。因此,宋朝的中枢机构对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起到了重要作用。明清时期的中枢机构主要为明朝的“内阁制”,而内阁制最终形成于成祖时期,据说是因为“授权大内,常侍天子殿阁置下”「6」。内阁制和清朝的“军机处”制度的确立,这一些列中枢机构的转变都使的中央集权制度达到了历史上的顶峰。

(二)推动中国古代中枢机构演变的动力

我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从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到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度再到明清时期的内阁制和军机处制度。这一系列漫长的变化,是什么因素在驱使着它呢?

一,为了不断的适应统治者的需要

对于中枢机构的不断变化,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了适应统治者的需要。换而言之,中枢机构就是统治者统治一个国家和巩固自己政权的最好工具。由于随着各个朝代的更替,时局的不断发展和变迁,所以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也不得不及时地对中枢机构进行完善,从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到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的转变来看也就是很好的体现出了统治者的需求。无论中枢机构怎样改变,它的功能主要还是在于帮助统治者维护统治,只是在不同时期应统治者的需要而不断改善而已。

二、君主集权观念的出现

在秦汉时期,出现的三公九卿制,主要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来管理国家,是的君主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在有的历史时期。丞相的权利甚至超越了君主的权力,这就使得各代君主不得不想办法改变原有的中枢机构形式,组建一个有利于集中自己皇权的中枢机构。到了隋唐时期,最典型的就是三省六部制,开始把丞相的权力一分为三,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皇权。再到了宋朝时期,相权一分为三,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就是的的进一步的削弱了相权,到了明朝时期,朱元璋直接废除了丞相制度,设置了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加速了皇权的集中,到了清朝军机处的出现,使得君主集权制度空前强大。由此可见,君主集权观念的出现也是推动中枢机构改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中国古代中枢机构演变特征

一、相权日益分散削弱,君权日益加强

首先我们从秦始皇设置的三公九卿制来看,虽然秦始皇拥有最终的决策权,但是主要的权利还是掌握在三公与九卿的手中。从秦始皇死赵高和李斯假传诏书就可以看出当时三公的权利有多大。后汉武帝从地位低微的士人中破格提拔选用人才,参与国家政治中枢的主要决策,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领也往往参议机要,形成了与属于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外朝”相对应的“中朝”,实际削弱了丞相权力。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后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也等同于宰相,实际上分散了相权。宋朝曾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相以分割相权。设置枢密使分割丞相的军权,设置了三司使分割了丞相的财政权力。最后在清朝中枢机构由议政王大成会议 转变成为了军机处,空前集中了皇权。总体来看,中枢机构演变的特征主要为“集中君权,削弱相权”。

二、地方权力日益分散削弱,中央权力日益加强

在秦朝时期,地方上的长官主要是由皇帝亲自任命,不具有世袭继承的权利,但是每一个郡的长官同样拥有很大的权利,总揽政治、经济、军事。到了西汉初期,地方实行郡国并行制,后逐步削弱王国势力,解除诸侯王军政大权;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13作为监察区,设刺史监察诸侯和地方高官。元朝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行使权力受中央的节制(民政、军政、税收);行省官员要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同时采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到了北宋时期,在地方上设立知州,并且设置通判,监督知州。还设置了转运使,负责地方上的财政和税收,把地方上的财政税收的收入运往中央。这些措施就使得地方上的实力大大的削弱。由上可见,在中枢机构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地方权力日益分散,而中央的权利得到了加强。

三,中枢机构各部门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约,是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

对于中国古代中枢机构机构而言,各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的现象是十分明显的。比如说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度”,对于各种政策而言,由中书省制定,门下省审核,在由中书省执行,这就使得三个部门之间权力相互协调,相互牵制。再者到了北宋时期,设置的参知政事,三司、枢密使,这三个部门之间也是一种相互牵制又合作的关系。对于各部门及合作又相互牵制的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统治者自身需要的结果。“任何一统治阶级都必须有一个“匡弼”、“辅佐”的中枢机构来协助处理繁冗事务,而中 枢机构的过度发展又必会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最终引发皇权旁落,这种矛盾贯穿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的始终。”「7」各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不会希望在自己权利之下再出现一个能够超越自己权威的机构。所以,在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当中,各部门既合作又相互牵制的关系相当明显。

(四)中国古代中枢机构演变特征所体现出来的历史必然性

对于历代中枢机构演变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各种基本特征,如“相权日益削弱,君权日益加强”、“中央权力加强,地方权力削弱”、“ 中枢机构各部门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约”,这一系列显著的特征其实都包含着许多历史发展的的必然性。首先,对于中枢机构的演变而言,从表面上来说是为了是的中枢机构更加的完善,但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的使中枢机构更加的适应于统治者统治者的统治。而对于中国古代以封建社会形态为主的社会而言,统治权力主要是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最高权力往往是集中于君主的一人手中。所以,对于历代的统治者而言,都希望自己权利的体现得到最大化的集中,而对于历代中枢机构的改革和演变过程,也就是为了不断加强皇权的过程。而历代的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中,都体现出中央机构对地方机构的统属,形成了中央机构对地方机构的绝对性的控制,并且最终形成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这一种中央控制地方的体制也是一种为了更好维护国家稳定体制的体现。而对于中枢机构各个部门既相互合作又相互限制的体制特征而言,从根本上来说同样是为了进一步的使得皇权得到空前的强化。对于一个最高统治者而言,他希望一个理想的中枢机构来辅助他维护自己的统治。但是他也不希望中枢机构的权利过于的膨胀,从而进一步的威胁到自己的权利的集中。由此可见“统治阶级设置官僚机构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维护皇帝独裁权威,完善独裁体制原则指导下进行的政务分工,加强中央集权。”「7」从上述来看,中国历代中枢机构所体现出来的这些特征,主要是君主意志所决定的必然性。也是君主政治权力集中的制度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