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
——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
——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区(点)的发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