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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风貌词语? 城市风貌包括哪些?

一、城市风貌词语?

以下是描述城市风貌的一些词语:

1. 繁华:形容城市繁忙、繁荣的景象,充满活力和商业氛围。

2. 现代:指城市具有现代化的建筑、设施和生活方式,展现科技进步和时尚潮流。

3. 雄伟:形容城市建筑高大、宏伟壮观,给人一种庄严雄浑的感觉。

4. 多样:指城市具有多元文化、多样化的人群、建筑风格和生活方式,展现丰富多彩的面貌。

5. 美丽:形容城市景观、建筑和自然环境优美、迷人,给人以愉悦和享受的感觉。

6. 绿色:指城市拥有丰富的绿地、公园和植被,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7. 独特:形容城市具有独特的特色和风格,与其他城市有所区别,展现个性和魅力。

8. 悠久:指城市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具有丰富的历史遗迹和传统建筑。

9. 纷繁:形容城市拥有繁多的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和娱乐场所,充满各种消费和娱乐选择。

10. 紧凑:指城市规划紧凑,建筑密集,交通便利,各种设施紧密相连。

这些词语可以帮助描述城市的外观、氛围和特点,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风貌和特色。

二、城市风貌包括哪些?

城市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而发展起来,是人类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所。城市风貌是一个城市在历史积淀过程中形成的个性特征,反映城市的空间特点和景观面貌,彰显城市的风采和神态,体现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精神状态,同时也显示了城市的综合实力。

城市风貌是指一个城市富有个性的外观风格与形象,由独具匠心的空间功能布局、别具一格的建筑风格色彩、因地制宜的环境绿化美化等三个基本要素所构成;三个要素之间有机联系、相互映衬、相得益彰。

城市空间功能布局是城市特色风貌的基础性要素,直接担负的是城市的承载能力、使用功能和结构布局,同时也具有深层的审美功能;建筑风格色彩、环境绿化美化既要满足人们视觉美好和内心欣赏的审美功能,同时也是城市空间功能的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

本质上说,城市特色风貌是实用性(功能性)与审美性(观赏性)的统一。只讲实用功能不顾审美效果是城市建设的单纯功能主义(实用主义),脱离实用性而一味追求审美则是城市建设的唯美主义。

三、城市风貌什么意思?

城市风貌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形象,以风貌鉴赏城市,会留给品读者深刻印象。城市风貌可以反映出城市的特有景观和面貌、风采和神态,表现了城市的气质和性格,体现出市民的文明、礼貌和昂扬的进取精神,同时还显示出城市的经济实力、商业的繁荣、文化和科技事业的发达。

四、城市风貌代表着什么?

城市风貌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形象,以风貌鉴赏城市,会留给品读者深刻印象。

城市风貌可以反映出城市的特有景观和面貌、风采和神态,表现了城市的气质和性格,体现出市民的文明、礼貌和昂扬的进取精神,同时还显示出城市的经济实力、商业的繁荣、文化和科技事业的发达。

五、城市风貌规划主要内容?

森林覆盖面  文旅布局  环境整治   基建合理规划  特色产业 圆  高新区现代化建设  商业区布局  地下管线建设  教育园区建设   整治贪污腐化 文明交通  包容开放 广告宣传  

六、城市风貌改造资金来源?

城市风貌改造资金的来源主要有:1、政府预算:县级以上政府一般能投入一定的资金来改造现存的城市风貌,比如拆除古老旧楼,培育城市公园、绿地等;2、国家资金补贴:例如可持续发展补贴等。部分省市可以申请国家资金支持,进行城市风貌的整治改造,可以得到比较大的支持;3、政府补助:政府可以给文物古建筑洗刷面;4、社会捐助:外籍人士及社会各界捐赠基金;5、公益组织投资:公益组织也可以投资,用于城市风貌改造;6、商业融资:可以通过公司借贷、企业内部融资源等方式融资城市风貌改造;7、外资及金融投资:国外资本和金融机构是主要的城市风貌改造投资者。

七、青岛城市建筑风貌的标语?

1.碧海蓝天,山海相拥,魅力帆都。

2.人与城市同美,城与山海同怀,万众扬帆,创新争先。

3.海韵环岛,山青缀城,人杰地灵,天之骄城。

4.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山海相拥,魅力帆都。

5.山海之都,兼容并包,特色民俗,人文青岛。

6.青山着墨千秋画,绿水张弦万古琴。

7.依山傍海,托港拥湾,雄风尽展。

八、什么是城市历史风貌协调区?

历史风貌协调区属于特殊的城市发展空间,其与历史遗存的唇齿关系决定了以"协调"为前提的规划建设原则。文章以合川东城半岛城市设计为例,着重从发展定位及风貌协调两方面,对城市中历史风貌协调区的城市设计方法进行了探索。

九、关于加强城市建筑风貌管理的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城市与建筑风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内质精神的有机统一,体现城市文化素质。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中国特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

  (一)超大体量公共建筑。各地要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其他城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二)超高层地标建筑。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还需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未通过论证、审查或复核的不得建设。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三)重点地段建筑。各地应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对影响重点地段风貌的建筑设计方案,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国家级各类保护区及影响区域内、对景观和风貌产生重大影响的建筑设计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

  二、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

  (一)完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管理制度。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风貌管控。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的指导约束,建筑方案设计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及时整治包括奇奇怪怪建筑在内的各类“城市病”。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调研评估。

  (二)严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关。各地要建立健全建筑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把是否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作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防止破坏城市风貌。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建筑设计方案,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要按照重大建筑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审议和审批。

  (三)加强正面引导和市场监管。加大优秀建筑设计正面引导力度,引导建筑师树立正确的设计理念,注重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表彰为建筑设计传承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设计单位和优秀建筑师。组织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交融和升华,推进优秀传统建筑文化传承和发扬。各地要加强建筑设计市场规范管理,取消地区保护政策和准入限制,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探索建立建筑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建筑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四)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设立城市总建筑师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支持各地先行开展城市总建筑师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城市总建筑师要对城市与建筑风貌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重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拥有否决权。

  三、加强责任落实和宣传引导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抓紧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相关制度和管理,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严把技术经济可行性、强化造价控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建筑设计方案突破底线、风貌管理工作不力,建设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党组织或者机关、单位提出开展问责的建议。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城市及建筑文化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建筑审美。引导建设单位增强文化自觉,发挥建筑师的聪明才智,设计建造符合文化传承、功能优先、融合环境、环保节能等要求的建筑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邮编:100835

十、长沙市是几级城市?

长沙市属于新一线城市。2020年15座新一线城市依次是:成都、重庆、杭州、武汉、西安、天津、苏州、南京、郑州、长沙、东莞、沈阳、青岛、合肥、佛山。

新一线城市是第一财经·新一线城市研究所依据品牌商业数据、互联网公司的用户行为数据及数据机构的城市大数据对中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排名而出。

长沙地处中国华中地区、湘江下游、长浏盆地西缘、湖南东部偏北,东邻江西省宜春、萍乡两市,南接株洲、湘潭两市,西连娄底、益阳两市,北抵岳阳、益阳两市。全市下辖6个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11819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567.3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74.22亿元,常住总人口839.45万人,城镇化率为79.56% ,常住外来人口达2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