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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局职责范围



  
    

文化旅游局职责范围

文化旅游局是国家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属于文化和旅游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

  • 制定和实施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文化旅游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国文化旅游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各地文化旅游发展的指导和监督。
  • 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局负责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营销,推动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文化旅游局负责保护和传承国家文化遗产,指导和协调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指导和支持。
  • 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旅游局负责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推进相关国际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实施。
  •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服务管理。文化旅游局负责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服务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权益,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以上是文化旅游局的主要职责范围,文化旅游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