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游 农村征地文案? 农村河道可以承包搞旅游吗?

农村征地文案? 农村河道可以承包搞旅游吗?

一、农村征地文案?

一、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原因,常包括:

(一)征收程序中有违法现象,征收程序未经主管机关批准而启动,或者存在不张贴征收通知等不透明行为。

(二)赔偿安置标准不得依法制定,未经审批、听证,造成明显不合理的赔偿标准。

(三)因为历史的遗留问题,缺少房屋产权证明,时有征收部门因为缺少证明而降低补偿或进行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发生。

(四)补偿协议没有签订明确,或者签署协议过后没有依法履行合约,致使拆迁后纠纷发生了。

二、征地中,一户不同意怎么办?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是否签署和同意,而在于它是否合法。

对于合法征地,不签也没有用。由于征收土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的有关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但征收方,应支付给被征收方法定、合理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方来说,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是否有两个公告。如果没有这两个公告,就可以认为征地是违法的。

征地的两公告,是指:

市、县有关机关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这两个公告都要张贴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

三、农村土地征用示范协议:

甲方:XX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xx山风景名胜区xx景区的发展,促进和推进xx山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县、xx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指示,尽快启动xx索道建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同意出售该山建设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现经市交通局勘测放样,征用XX村X组X山区X亩。除修建道路、排水沟、护坡等设施外,剩余土地仍归山主管理使用。征地价格按X路标准X元/亩计算,乡政府应向乙方(山主)支付的征地款为X元。土地征用费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和协议的基础上签署的,自签订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均具有同等约束力,恐后无凭,特立此据。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20年X月X日

二、农村河道可以承包搞旅游吗?

不可以,农村河道主要用于排水或灌溉用。

农村河道很多都是长年累月经过雨水冲击后自然形成的河道,这些河道具有落差大,河道窄,水流急等特点,特别是遇到几十年一遇的暴雨洪水,连河道都全部冲毁了。

由于河道的特殊性,农村河道是不能承包搞旅游的。

三、农村水田征地商用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的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梧州农村征地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五、山东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征收单位和农村居民议价确定的。1.从法律上看,山东省按照国家及省定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征地补偿。其中,城市居民征收的依据是2008年10月1日国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而农村居民征收的依据则是2008年4月28日省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征地补偿金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迁出补助和良好生态土地补偿三部分,标准也不尽相同。2.从实际情况看,征收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农村居民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补偿方案。由于每个地方征收实践不同,因此,山东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情况下也会不同。

六、农村征地怎么算是水田?

常年积水。

农村征地在评估土地性质时有一定的评价标准。

例如,生产粮食的土地为农田。常年积水不断,而不能种植的土地为水田。

征地时,对农田和水田的贴偿补贴也有差别。

通常情况下,征地时,对农田的贴补标准高于水田。

水田由于不能种植受到的补偿也低于农田。

如果在水田中搞养殖。在征地时,可以按特珠情况对待。

七、农村征地测量几次为准?

一般二次,第一次摸底测量,第二次则按以下进行。1、 测量拆迁范围内土地或房屋业务,必须是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提出申请,用户单方提出申请,则不予受理;

2、 在测量过程中,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经办人、用户及测量员三方必须在场指界才能测量;

3、 测量成果必须提供给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的经办人,而不能单方面提供给用户。

八、重庆农村征地社保标准?

重庆农村占地的社保赔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按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巴川、东城、南城、蒲吕街道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6000元,其他镇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5500元。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人员安置补助费

按征地农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标准为36000元/人,根据不同年龄段代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个人。

3、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宅基地后的面积计算,标准为18000元/亩,综合定额补偿支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使用。

九、农村征地社保补偿标准?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十、农村征地鱼塘补偿标准?

  一、2022国家征收鱼塘赔偿标准是怎样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