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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农村公路和一般农村公路区别?

一、重要农村公路和一般农村公路区别?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农村公路包括县道和乡道两个层次。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旗、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百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镇)与乡(镇)之间及乡(镇)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农村公路主要供机动车度辆行驶并达到一定技术标准。县道一般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乡道采用四级公路或等外路标准。按照《公路法》的要求,新建公路应当符合部颁标准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版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鉴于目前一些贫困山区中连接乡(镇)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乡村公路交通量小权,且路上行驶车辆也多为拖拉机、农用车等体积、载重相对较小的机动车,所以,对这些公路的路面宽度、路线纵坡、曲线半径适当放宽要求,暂时采用等外路也是可行的。

二、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是几号公路?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是海南省二高速公路。1.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为海南省二高速公路,这是公路的编号和名称。2.因为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贯穿海南岛七个市县,路程长达888.44千米,是中国四大海岛旅游线路之一,经过的景点繁多,是旅游观光的好去处。

三、农村公路养护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完善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机制。

  第五条 鼓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第二章 养护资金

  第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地市、县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资金(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的基数和增量部分)。

  (二)中央补助的专项资金。

  (三)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

  (四)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八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要,并随农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通过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第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得用于日常保养和人员开支,且补助标准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国务院规定的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

  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均应当作为补助基数。

  第十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建立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转移支付资金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的增量资金增长比例。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建立省级补助资金“以奖代补”或者其他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市、县人民政府加大养护管理资金投入的积极性。

  第十二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统筹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各类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资金监管和激励制度。

  第十三条 企业和个人捐助的资金,应当在尊重捐助企业和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由接受捐赠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筹集养护资金,由村民委员会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村道养护。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

  养护计划应当结合通行安全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大中修和改建工程应按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应当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第十八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现有农村公路养护道班和工区布局,扩大作业覆盖面,提升专业技能,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服务、应急抢险和日常养护与管理中的作用。

  鼓励将日常保养交由公路沿线村民负责,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应逐步推行市场化,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并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作用,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

  鼓励从事公路养护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组建养护企业,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二十条 各级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技术状况统计更新制度,加快决策科学化和管理信息化进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

  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宜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在五年规划期内,县道评定频率应当不低于两次,乡道、村道应当不低于一次。

  第二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为基础,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省、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作为养护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养护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和工程质量。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完善养护质量和安全制度,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五条 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合同规定定期进行路况巡查,发现突发损坏、交通中断或者路产路权案件等影响公路运行的情况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农村公路发生严重损坏或中断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及时修复和抢通。难以及时恢复交通的,应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第二十六条 大型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需要使用农村公路的,应当按照指定线路行驶,符合荷载标准。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进行修复或者依法赔偿。

  第二十七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畅通无淤积,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或者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或者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补助资金拨付,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农村公路的定义?

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它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本设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将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公路。

五、农村道路算公路吗?

农村道路算公路。

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也有部门认为“就我国的现状而言,农村公路就是指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还有一些省市根据本地的农村公路现状给农村公路下了不同的定义,不少地区将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通村公路也归为农村公路类。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三个层次。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旗、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镇)与乡(镇)之间及乡(镇)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农村公路主要供机动车辆行驶并达到一定技术标准。县道一般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乡道采用四级公路或等外路标准。按照《公路法》的要求,新建公路应当符合部颁标准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鉴于一些贫困山区中连接乡(镇)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乡村公路交通量小,且路上行驶车辆也多为拖拉机、农用车等体积、载重相对较小的机动车,所以,对这些公路的路面宽度、路线纵坡、曲线半径适当放宽要求,暂时采用等外路也是可行的。

六、农村公路分为几种?

1、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公路是指分布于农村,主要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公路。

2、农村公路按行政等级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按通达情况来看分为:通乡(镇)公路、通建制村公路;按技术等级来看,农村公路一般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三级、四级标准,以及达不到四级公路的等外级简易公路。

也有少数标准较高的采用二级以上公路标准;按建设规模分类:重要农村公路项目(20km以上四级路、10km以上三级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隧道))和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七、农村公路编号规则?

1,命名规则:以起终点行政节点名称第一个汉字加“线”组成,如起于高淳县东坝镇终于高淳县固城镇,则命名“东固线”;如起终点为非行政节点,则以起终点具代表性的名称第一个汉字加“线”组成。

(2)编号规则:本轮县道网编号以现有编号体系为基础,现有县道编号基本保持不变,新增县道编号按照方向和类型,在现有县道编号后依次排列,即“老路老编号、新路新编号”。具体编号原则如下:

①编号由字母和数字共10位构成,如“X105320125”,其中,“X”反映县道的性质;“105”反映线路的类型、方向和顺序;“320125”为线路所在县(市、区)的行政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行政区划代码为准)。

②例:“105”:第一位“1”表示线路方向和类型,“05”表示为顺序码。

“1”开头表示由县城(市、区)向外辐射的树状县道网,顺序码从正北方向顺时针依次增大;

“2”开头表示南北纵向县道编号,顺序码从东向西依次增大;

“3”开头表示东西横向县道编号,顺序码从北向南依次增大;

其中,“101~150”、“201~250”、“301~350”编号,适用于保留、局部延伸或调整的现有县道线路,原有县道线路编号不做调整;“151~199”、“251~299”、“351~399”编号,适用于本轮新增县道和上轮县道规划后陆续增编的临时县道编号线路(即X+字母+两位数字+行政区划代码的线路)。

2.乡道命名及编号规则:

(1)命名规则:以起终点行政节点名称第一个汉字加“线”组成,如起于溧水区晶桥镇止于溧水区晶桥镇新山里村,则命名“晶新线”;如起终点为非行政节点,则以起终点具代表性的名称第一个汉字加“线”组成。以上两种命名规则,必须保证在同一县域范围内名字不重复。

(2)编号规则:路线编码由行政等级代码+三位编号+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共十位组成,具体表示方法如下所示:

“Y”:代表乡道的行政等级代码;“101”:代表乡道的排列顺序编码,采用“老路老编码,新路新编码”原则,老线路以及延伸段采用原有编码,新线路编码从“AA0”开始至“ZZ9”;“320111”:代表该县(市、区)的行政代码。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拆分乡道编码,确保县(市、区)域范围内乡道编码的唯一性。

3.村道公路命名及编号规则:

(1)命名规则:以起终点行政节点名称第一个汉字加“路”组成,如:起于溧阳市上兴镇建盟村,终于溧阳市上兴镇红旗村,则命名“建红路”;如起终点为非行政节点,则以起终点具代表性的名称第一个汉字加“路”组成。以上两种命名规则,必须保证在同一县(市、区)域范围内名字不重复。

(2)编号规则:路线编码由行政等级代码+三位编号+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共十位组成,具体表示方法如下所示:

“C”:代表村道的行政等级代码;“101”:代表村道的排列顺序,采用“老路老编码,新路新编码”原则,老线路以及延伸段采用原有编码,新线路编码从“AA0”开始至“ZZ9”;“320125”:代表该县(市、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拆分村道编码,确保县(市、区)域范围内村道编码的唯一性。

八、农村公路坡度标准?

2003)规定:各级公路的最大纵坡不应大于3%~9%。

3%、4%的最大纵坡适合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平原微丘区比较高行车速度行驶;

8%,9%的最大纵坡,适合于三、四级公路山岭重丘区低速行驶;

5%,6%,7%的最大纵坡适合于80,60,40km/h的计算行车速度。

按照这个标准去套用,乡村公路坡度最多不应超过9%。

九、农村公路投资标准?

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372号)等规定,一般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少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非重载交通的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基层必须满足强度和平整度的要求。与乡、村旅游区域、田园综合体区域、文物保护区域等公路相连的自然村公路建设,可以采用沥青路面,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4厘米,水泥稳定类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采用4.5米路基宽度或3.5米路面宽度时,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道。路基顶面单点弯沉检测值应达到四级公路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好路肩和排水设施,在陡坡、急弯、沿河、人群聚集地段应因地制宜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和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新建桥涵的设计荷载应不低于公路-Ⅱ级的要求,桥涵净宽与路基同宽。

至于补贴,每个地方都不同,经济发达的地方修条路很容易,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修条路很艰难,因为没钱,捐款也筹集不起修路钱。

像湖南娄底市的修路补贴是,除省级奖补资金外,市级适当配套资金,配套标准为:不区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统一补贴3万元/公里。

十、农村公路养护标语?

1、爱护公路树木,建设生态通道。

2、爱路、护路、养路,利国、利民、利己。

3、爱路护路光荣,毁路坏路可耻。

4、安全大道,共同创建。

5、保护公路,人人有责。

6、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7、保护路桥,关爱生命。

8、不辞辛苦,只为振兴交通;甘为公仆,但愿富裕百姓。

9、常在路上行,理解养路人。

10、超限运输,害人害已。

11、超限运输毁公路,依法治理利国民。

12、超限运输是公路头号杀手。

13、创建“和谐畅通路”,进一步提升公路养护水平。

14、此路段危险,请用心通过。

15、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运输。

16、防超治超保畅通,路好车好效益高。

17、非标设置规范一分,地方形象增长十分。

18、公路安全畅通,百姓出行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