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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治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是共治性,即多元主体参与协商。就国家治理而言,是政党、政府、社会、公众四位一体共同参与;就家庭治理而言,是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二是善治性,即以善治为目标。在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基础上,实现以追求国家或组织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三是现代性,即现代化的治理方式。体现为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规范、有效、有限、开放、透明、协商、参与等特征。

二、中国古代乡绅治理的意义?

纵观中国历史发展,乡绅阶层处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扮演着独特的社会角色,成为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他们是中国传统乡村的治理者,是社会公共权力结构的主导者。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实行的大包大揽的社队体制;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的主要形态是以乡政府组织村民自治为主。总的看来中国古代“乡绅之治”的发展路径从最初的“自治”逐渐走上了“官治”,其背后是皇权对绅权的渗透,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正式权力对非正式权力的挤占。

“乡绅之治”作为传统社会的一种治理方式,在平衡国家权力、促进基层自治,节约行政成本、创造社会财富,构筑乡绅文化、凝聚乡村力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天乡绅文化不复存在,但乡村不会因现代化而消失,乡村治理是一个需深入研究的现代化命题。推进乡村自治,是今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三、中国古代治理的主要阶段?

以民为本

古者有“四民”,分别是士民、商民、农民、工民,《春秋公羊传》解释他们的区别:“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谷曰农;巧心劳手成器物曰工;通财货曰商。”从职业划分可以看出,民是社会物质生产的承担者。没有民,社会存在就失去了物质基础。同时,民还是国家赋税的提供者和国家军队的来源,没有民国家不复存在。

所以,从很早开始,统治者就意识到了民的重要性。《尚书》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经历了夏、商、周的政权兴替,尤其经历了春秋战国时大批诸侯国的兴起与衰亡,人们对君主、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虽强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更明白人民对政权的存亡也有制约作用,明白“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的道理,所以也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历代统治者都深知,国家政权要实现稳定,人民的生活必须富裕安康, 如管仲所说: “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 民贫则难治也。” 话说得虽直白,却是治国理政的大道理,所以孔子也说:“百姓足, 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荀子则说:“足国之道, 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刘安在《淮南子》中就此总结道:“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历代以来,凡想有所作为的帝王都深谙“治国之道,必先富民” 的道理,其在位时都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强国富民。汉朝初年, 汉高祖刘邦夺取政权后立即减轻田租、豁免徭役、复员士兵、释放奴婢、鼓励生育、与民休息。汉武帝时又大兴水利、移民屯耕、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使百姓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唐朝初年,唐太宗、唐玄宗积极发展经济,开辟土地、推广水利技术、发展手工业,使经济达到新的繁荣,杜甫写诗说:“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富民离不开利民、惠民,要让经济繁荣的成果惠及百姓生活。西汉初年一直实行“十五税一”的低税率,后来更降为“三十税一”, 唐朝初年强调税收政策的公平与合理,通过“检田括户”等政策打击豪强地主偷逃税收的行为,减轻广大百姓的负担。清朝中期出现了“康乾盛世”,其间五次大规模蠲免全国钱粮赋税。

“以民为本”几乎成为中国历代以来统治者治理国家共同坚守的基本指导思想,除了富民、利民、惠民,还强调顺民、敬民、护民、恤民。虽然很多时候其出发点或许只是为了借此来巩固帝王的统治地位,但相关思想和国家治理理念经过千百年来的历史实践已深入人心,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法互补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儒家、法家更专注治国之道的探索,形成了风格迥异的治国思想,其中儒家更强调民意,而法家更强调效率。

儒家强调仁政,强调以德治国、以礼治国。孔子提出了天命观,主张“知天命、畏天命、顺天命”,孟子对其进行了发展,认为民心即代表天意,提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主张“以民心而察天意”。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可以通过教育、感化对其改变和塑造。梁启超评价:“儒家言道言政,皆植本于仁。”在治国理政中,儒家主张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长幼尊卑秩序来稳定社会,主张为政者首先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以引导民众建立思想道德规范,所谓“其身正, 不令而行”,同时也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主张体恤民情、善待百姓。

儒家治国思想中有浓烈的政治伦理化倾向,强调个人的修为和人的自觉,也描绘了美好的图景,有着很强的感召力。但是,儒家治国思想中也存在理想化的一面,完全依靠自上而下的道德建设和“礼” 的约束并不能解决国家治理中的所有问题,在“礼崩乐坏”、诸侯纷争之时,德治、礼法在效能上往往显得不足,需要注入新的思想加以改造。

法家对儒家进行了很好的补充,与强调仁、德、礼的儒家不同,法家强调法、术、势,强调富国强兵、严刑峻法。商鞅提出“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所谓“势”,指的是一种力量,是权势和威势,强化“势”就是更注重国家治理的效果和效率。韩非子说“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顺之道也”, 他认为用忠顺孝悌之道治理国家效果并不好,主张必须用“法”, 提出“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 群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法家强调以“法” 治国,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战国中后期,李悝、吴起、商鞅等法家代表人物分别在魏国、楚国和秦国实施变法,除强调法治外,他们还提出废除井田、重农轻商、实施耕战、奖励军功等改革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商鞅变法,使秦国在战国诸雄中脱颖而出,最终统一了天下,显示出法家思想在治国方面的效力。但是,秦朝建立后又很快灭亡了,其速亡的教训也引发了人们对严刑峻法能否带来长治久安的反思。

汉朝建立后一度实行“黄老之治”,后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将儒学作为治国的核心思想,但在具体治国方略中,汉武帝也借鉴了法家的许多主张,如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实施国家干预的经济政策等。到了东汉末期,随着皇权的衰落和国家陷入战乱,儒家的正统地位也受到了挑战,曹操在治政方面“揽申、商之法术”“不官不功之臣, 不赏不战之士”,法家思想重新受到重视。在此之后,历代治政者对儒家和法家普遍采取了兼容并收的态度。唐朝重儒家,但科举中也设有法家科目。宋朝时,儒家地位进一步上升,但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思想更偏重于法家。

隋唐以后,治国思想越来越呈现出儒法互补的局面,有人称之为“王霸杂之”,有人将其总结为“外儒内法”,这种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理念,是将尊顺民心民意与追求治国效能有机的统一,通过二者的深度融合互补,使法家的法治成为儒家善政的制度保障,使儒家的德治成为法家制度建设的价值基础, 从而避免了只强调其中一项所带来的偏差。

乡村治理

中国有广阔的地域空间,除了思想、文化、制度层面有很大的整合和治理的难度外,单从行政管理的技术层面看也极为不易。古代交通、通信手段原始落后,因技术原因而导致分崩离析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为克服庞大国家的治理困难,中国历代王朝探索出许多有效的措施,独特的乡村治理模式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人重血缘和亲情,中国的基层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 乡村是血缘宗亲与有限地域范围内的共同体,中国历代统治者深知, 将皇权伸入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在广大乡村更多地利用乡绅来进行管理,官、吏、绅三者的有效配合,实现了基层的长治久安。

古代的乡绅来源很广泛,既有卸任回乡的官员和暂居乡里的官僚,也有无官无名但在地方上素有威望的乡里领袖、宗族长老,他们不入官职品级,但在协调上下关系、维持地方安定、化解矛盾冲突方面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秦朝到唐朝以前,中国乡村普遍实行“乡亭制”,乡亭人员虽属官派,但利用民间力量的协助是其不可或缺的治理途径。唐朝设立里正,乡一级组织虽然还在,但里正发挥的作用更大。宋朝以后“保甲制”开始施行,保甲、乡里并存,但乡里的作用越来越弱化,保长、里正等乡村本土人士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实质性作用,农民之间产生矛盾往往不是去官府诉讼,而是依靠本地有名望的乡绅调解。基于这种特点,自古以来就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有学者将其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依靠乡绅治理乡村,不仅可以强化宗族观念和儒家思想,从而凝聚乡村力量、维护乡村秩序,而且可以减轻治理成本、解决广大基层难以治理的技术难题。从秦汉建立三公九卿制的中央集权体制以来,各代的管理体制不断充实和完善,但官员的人数却总体上保持着较低水平,清代学者刘献亭在《广阳杂记》中统计:“汉光武时,省官止七千五百余员;唐时文武官一万八千八百余员;明洪武初,武职二万八千余员。”虽然该统计未必完全精确,但大体反映了这些时期官员队伍的规模状况,上述数字肯定不包括服务在广大乡村的吏员和乡绅,否则总数恐怕会增加数倍、十数倍不止。

自古以来,中国在国家治理方面就有着深入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间中国也屡屡面临内部和外部挑战,但无论外敌的入侵还是内部浩劫,中国作为“大一统”的整体都表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和自我修复能力,从而没有像欧洲大陆一样很早便裂变为许多个国家。

近代以来,中国在经济、军事和科技文化方面落后于西方,国家治理方面也如此,但站在更宏大的历史视野去看,那只不过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而已。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理念和模式也许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但在大多数时间里它都是领先的,中国古代辉煌物质文明与璀璨文化基于此而产生,中华文明未曾中断、中国“大一统”王朝始终持续也得益于此,它是古代的“中国模式”和“中国智慧”, 我们对此应充满自信。

四、中国古代治理边疆启示?

第一, 驱虎喂猪,打破西南战略力量间的平衡以至自毁长城,是明朝治边政策的严重教训。1918年11月,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信中说:“我不愿扮演连伊索寓言都视为笑柄的角色。寓言讲的是羊狼谈判同意解除戒备,而羊群为表现诚意,请牧羊犬离去,结果它们却成了狼群的晚餐。”

在这则故事中,明廷扮演的不是驱逐而是主动打残保护自己的“牧羊犬”即麓川国的角色。

但这还不是最蠢的,最蠢的是明廷还告诉狼:牧羊犬消灭后,牧羊犬的地盘可交给狼管理。

这样的治边政策结果只能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千千万万’和‘浩浩荡荡’都赶到敌人那一边去,只博得敌人的喝采”。

五、中国古代科技思想的基本特征?

1、科技内容上主要集中于与农业有关的农学、天文历法以及医学等方面,应用性强,但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探索不够;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对传统典籍的整理,如经验总结,缺乏实验;重视总结实践经验,轻视理论概括和抽象。

2、在科技使用上主要服务于封建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大型工程的需要,缺乏将科技有效转化为生产力并成为科技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和意识。

3、注重社会人文问题的探求,讲究天人合一,尊重自然,重视完善人和自然的关系。

六、中国古代王朝制度的基本特征?

基本特征是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本质是君主专制,即皇帝是帝制国家政权的主宰和权力中心,形成中央集权。

1、皇权神化

汉武帝时,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学说,给君权披上了一层神圣又神秘的外衣。凡取得正式皇帝名号的人,便“奉天承运”,成为皇天上帝授权处理人间政事的最高代表。“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父牧养之之”。

2、礼法并用

礼乐制度是维护皇权的又一个重要支柱。历代皇帝大力加强礼的建设,使礼乐礼仪成为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巩固等级秩序,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及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以礼入法、入政,提倡“礼本刑辅”,并不断加以完善。

同时,还推行儒家礼治的理论,宣扬“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仁义礼智信”的“五常”,确立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全国全社会以尊卑上下区分的等级关系。

3、皇位继承

皇位继承是皇帝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关系到皇权的延续和王朝的稳定与兴衰。自传说中的西周到清朝中叶,预立太子制是皇位继承的正统做法。

即沿用宗法制度嫡长继承、顺序嗣位的原则,皇位由正后所生的长子继承,如长子早死,有子即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庶生的长子。皇帝无子则依照穆亲疏顺序选立继位人。

扩展资料:

”皇帝制“的利与弊:

1、进步性

政治上有助于政权的稳定。中国在秦朝统一全国后有着广大的疆域以及在刚刚结束的七国之战以后社会相对稳定仍然有诸多的不稳定因素。

一个人处于国家政权的核心地位,在高度集权下达到对全国的统治,天下各项事务最终也都必须经皇帝同意方可施行。使得行政矛盾基本消失,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2、落后性

国家命运系与皇帝个人能力。“皇帝制”使皇帝一个至于国家的最高地位,自然也成为国家发展的“总舵手”,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以及发展模式大部分都取决于皇帝个人的选择和素质水平。

在“皇帝制”下皇帝在整个国家中占据着核心的作用,但是一人之力毕竟是有限的,即使遇到明君之时也无暇处理好每一件重要的国事,如果遇到昏庸无能的君主不仅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更有亡国的危机。

七、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的重要趋势?

一、经营边疆的政治方略

  (一)设立治理边疆中央行政管理机构

  我国自秦代起就是疆域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历代封建王朝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大都设有兼职官员或专门机构处理边疆地区的民族事务,如秦朝的“典客”和“典属国”,汉代的“大鸿胪”和“客曹尚书”,隋唐时期的“鸿胪寺卿”和礼部中的“主客司”以及元朝的“宣政院”等,这些官员和机构的设置对促进我国边疆地区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元朝设置宣政院管辖吐蕃地区,开了在中央政府中设置具体管理地方机构的先河。清朝设置理藩院,表明我国边疆管理机构已经初步完备。

  (二)羁縻政策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都认识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行政管理方面实行了羁縻政策。所谓羁縻,就是指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统治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地位和统治权力,并封授一定的官职,由少数民族酋长、首领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其对中央政府一般只有朝贡的义务,而不承担赋税。从秦朝开始的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实行以羁縻为主要内容的特殊行政管理政策,经历了两千多年历史实践,不断成熟完善,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八、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评价?

中国古代的治理之道重视以民为本。

在研究中国古代王朝的发展和更替时不难发现,中国古代凡是强盛和开明的王朝,基本上都是重视“以民为本”的,文帝景帝时的“文景之治”,隋文帝时的“开皇之治”,李世民时的“贞观之治”,李隆基前期的“开元之治”等,都是重视惠民政策,关注民生状况的。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比较明确的民本观念。《尚书》所坚持一个基本理念就是强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在总结国家兴亡的经验时分析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于是,孟子得出儒家治国的基本理念,他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离娄上》)这是先秦诸子最为明确的关于治国的基本要领。这一“民贵君轻”的理念影响了中国古代长时期的治国方略,成了历代明智君王管理国家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而这一原则到了唐代,便演化为魏征、李世民关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君民关系理论,是形象而深刻地阐明了“以民为本”的治理理念。

其实,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很早就知道国家治理必须以富民为本,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在论述国家治理方略时就强调:“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管子·治国》)在那么早的时期就明确提出治国必先富民的治理理念,这是很难得的。

九、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启示?

科举,最初的设计是好的,只不过没几年就走样了。科举,最初是有吏部主考,就是选拔官员。因此,各科都有。当然,未经科举也可能当官。

唐玄宗之后,科举改为礼部主考,科举科目逐渐集中,仅剩进士、明经等科。

到了宋代,进士科增加了殿试,进士科地位大幅提升。加上北宋有意架空旧臣,因此新科进士增加及第一档,直接授官。尽管本官是从八品(状元)、正九品(俩榜眼),但通常权知通判(六品)、县知(七品),而且升官速度很快。

到明代,逐渐还原。进士一律翰林院考庶吉士,培养三年再说。从礼部主考以来,科举只剩进士科、明经科,使得人才选拔没了意义。宋代就经常有职能部门抗议科举选人不当,比如审刑院、大理寺、刑部就总在说新人不懂法律。

另一方面,科举使得专业人才低位下降、堵住了中国向工业国家发展之路。北宋科举虽然广开门槛,但技术人员地位进一步下降。

政府中的钦天监、翰林医官院本属地位较高的技术部门,但实际地位比武职低很多。很多技术人不得不参加科举和别人比文学。技术人地位低,但政府是等级架构,因此不可避免的外行领导内行。有些答主已经说了。社会影响也很大。

十、中国古代基层治理特点原因?

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最突出的特点是意识形态上的高度统一,无论南北,指导“乡村自治”的“习惯法”都是儒家道德规范。

这种地方自治并未带来思想自由与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反倒成了维护国家统一必不可缺的“心治”手段,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