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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发展基本规律? 儿童语言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文学发展基本规律?

文学的发展,它自身的客观规律,一个时代文学繁荣与否,它的优点与缺点。他那种思潮流派样式和创作方法特别兴胜流行,都不是孤立的文学现象。都是可以从现代生活中找到合理的依据的。翻开古往今来的文学发展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出影响文学发展的大概有这样几种因素。

首先,社会生活。生活决定文学,文学反映生活。其次,文学的发展有着自己的传统,也必然受其他意识形态和外来文化的影响。

二、儿童语言发展的基本规律?

幼儿语言的发展过程有普遍的规律,需要经历前语言期和语言发展期两大阶段。一、前语言阶段(0——1.5岁)前语言发展是语音的核心敏感期,围绕语音,幼儿发展了三方面的能力:前语言感知能力、发音能力、交际能力。语音包括音素、音节、(音节:zhao ;可以分解成因素:zh 和 ao)说话的语调、重音、停顿等规则。(一)前语言感知能力的发展前语言感知能力的发展分为辨音、辨调、辨义三种水平。1、辨音水平(0——4个月):婴儿能分辨言语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区别。2、辨调水平(4——10个月):语调是表示情绪状态的一种基本手段。辨调阶段幼儿开始注意一句或一段话的语调,并感知语调所蕴涵的情绪。3、辨义水平(10——18个月):幼儿能把音和义结合起来,对“灯”作出正确反应。(二)前语言发音能力的发展1、单音发声阶段(0——4个月):2、音节发声阶段(4——10个月)3、前词语发声阶段(10——18个月)(三)前语言交际能力的发展1、产生交际倾向(0——4个月):这一阶段的交际需要来自于生理需求,如饿了,不舒服了。2、学习交际规则(4——10个月):学会应答,出现听说轮流倾向,开启新话题,学会语调运用来表达情感。3、扩展交际功能(10——18个月):逐步学会用语音、语调和动作表情达到交际目的。二、语言发展(1.5——)语言发展期幼儿语言的发展可以从语言形式、语言内容和语言运用技能三方面进行考察。(一)语言形式的获得(语音发展、语法的获得)语言形式的获得包括对语音和语法的获得。1、语音发展 幼儿在语音发展的过程中,对于母语中相似的音常出错误。2-6岁幼儿语音的发展体现在语音辨别;发音能力发展,语音意识的产生。 (1)语音意识的概念及表现语音意识是指幼儿自觉的辨别发音是否正确,自觉模仿正确发音,并自觉纠正错误发音的一种能力。语音意识的产生于2-3岁。语音意识表现在:能评价别人发音的特点,指出和纠正别人的发音错误;<番茄花园12> 能有意识并自觉的调节自己的发音。语音意识产生对教学的启示:幼儿语音意识的产生可以使我们在开展谈话活动中,让幼儿学习修补谈话,在讲述活动中,指出别人的错误,从而改正自己的发音。2、语法的获得语法是组词成句的规则。语法获得指幼儿对语句结构的获得,包括理解和产生不同结构的语句。对幼儿句子评定一是看句子长度,二是看句子结构的完整性和复杂性。从幼儿所讲语句的完整性和复杂性来看,幼儿句法结构的发展可分为不完整句、完整单句和复合句三阶段,三阶段之间有相互重叠的部分。(1)不完整句阶段(单词句、电报句)单词句(1——1.5岁):爸爸、妈妈、球(表示:我要球。或者,这是球球)单词句的特点:与动作紧密结合;意义不明确、语音不清晰;词性不明确(饭:名词饭,动词吃饭)。电报句(1.5——2岁):娃娃排排(坐) 电报句的特点:语句简略,结构不完整。句子成分常常缺漏,主要使用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实词,略去连词、介词。(2)完整句阶段(无修饰简单句——有修饰简单句——复杂句)无修饰简单句(2岁):娃娃睡觉。——主谓结构;坐车车——谓宾结构。简单修饰句(2—2.5岁):两个娃娃玩积木。——主谓宾结构复杂修饰句(3岁):阿姨给宁宁糖。——主谓双宾结构。(3)复合句阶段复合句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思关联较密切的单句合起来构成的句子。幼儿2岁开始发展复合句,4—5岁发展较快。复合句类型:并列复句:红红饭饭。 因果复句:这本书坏了,不好玩。复合句特点:由几个单句并列而成,结构松散,缺少连词。 句法获得规律:从混沌一体到逐步分化:表达内容分化(从边说话边用动作补充语言没有表达的意思到逐步分化);词性的分化(饭);结构层次的分化(从主谓不分的单词句、双词句如坐车车逐步发展为结构层次分明的句子)。从不完整到完整、从松散到严谨:单、双词句是词链不体现语法规则,到出现主谓、主谓宾的简单句,出现结构基架,但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制约不明显。如三岁半以前幼儿说,孙悟空头上毛——孙悟空拔头上毛。句子缺主要词类,次序混乱。

三、人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的含义?

幼儿期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飞跃时期,其心理过程在开始还保持着具有形象性和不随意性的特点,而后各种心理过程的抽象概括性和随意性逐步发展起来。

心理发展的基本特征

(1)连续性与阶段性

(2)定向性与顺序性

(3)不平衡性

(4)差异性

儿童发展的特点

儿童的发展包括生理发展和心理发展两方面,即是其生理成熟与其个性心理品质的形成与变化的复杂过程。在这里,生理成熟是指儿童个体作为一个生物体,其生理结构和生理机能的发展是一种纯粹的生物性演变过程。而个性心理品质的形成和演化过程,却是一个以个体的生理成熟为基础,并与其生理机能的发展混为一体、互为表里的过程。生理机能是人的外在心理品质和行为表现的内部生理机制。

人类作为一种生物体,有其自身发展变化的生物学特点,而人类个体的发展变化,作为生物性个体与环境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必然受到人类发展特点的制约,表现出特有的规律性。儿童发展的规律性,就是在儿童随其年龄增长、身体和心理变化中普遍存在的特点。概括而言,儿童发展表现出如下五种普遍特点。

(一)顺序性

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无论其身体的发展和心理的发展,都表现出一种稳定的顺序。例如,儿童身体发展方面,就整体结构的发展而言,其顺序是头部首先得到发展,而后是躯干和四肢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孩子越小,其头部在身高中比例越大的原因。在骨骼与肌肉的协调发展中,首先得到发展的是大骨骼与大肌肉,而后才是小骨骼与小肌肉群的发展与协调。所以,儿童行动能力的发展中,依照着翻身、坐、站、走和跑,然后才有可能写字、绘画等精细动作出现这样一种不变的顺序。儿童的认知和思维能力的发展,遵循着先具体后抽象的秩序。在儿童身心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这种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先前的发展变化,又是其顺序序列中紧随其后的发展和变化的基础,顺序性所具有的这一特点,使儿童身心发展成为一种连续的、不可逆转的过程。

(二)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是指在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儿童身心发展的速度并不是完全与时间一致的匀速运动,在不同的年龄段,其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是有明显差异的。一般认为,新生儿(出生第一年)与青春期(13.14岁~15.16岁),是儿童身心发展的两个高速发展期。不平衡性,是指在儿童发展过程中身体和心理发展并不完全协调、统一的现象。就儿童发展的整体而言,生理成熟是先于心理成熟的。十几岁的孩子就其身体发育来看,已经很接近成人的水平了,而其心理的成熟程度,却要比成人低得多。但就某个具体方面而言,也有可能表现心理能力不受生理成熟条件控制的情况。例如,3~5岁的儿童的语言掌握能力和记忆能力,往往优于成年人的水平。

(三)阶段性

儿童发展的阶段性,指在儿童发展的连续过程中,在不同年龄阶段会表现出某些稳定的、共同的典型特点。这些特点无论从表现方式上、发展速度上,以及发展的结构方面,与其他阶段相比较,都会具有相当不同的特征。这种情况,又被称之为儿童发展的年龄特征。例如,在学龄前的幼儿阶段,儿童认识事物的能力,主要的特点是易于形成与实物相对应的、单个的概念,而到了儿童时期,儿童的认识能力,已发展到了可以了解和掌握事物间联系的程度,但是这种联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具体事物的帮助。只有到了青年时期,人的认识能力才开始以抽象概念为基础,逻辑思维才成为人的认识能力的根本性特点。

(四)个别差异性

发展的个别差异性,是指在儿童发展具有整体共同特征的前提下,个体与整体相比较,每一具体儿童的身心发展,在表现形式、内容和水平方面,都可能会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这种表现于个体发展方面的差异性,来源于个体遗传素质和生活环境的差别。例如,同样年龄的儿童,在身高方面有明显的高矮之分。同年龄的儿童,也会由于他们各自神经过程灵活性的差别,在学习中表现出注意力的持久性、知觉的广度方面的差异。儿童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个别差异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生物因素的影响,但更多的结果还是来自环境和教育的差别。而且环境和教育的影响,还能对遗传素质的优势与不足起到一定发挥与弥补作用。俗话所说的“勤能补拙”,就是对二者关系的一种经验总结。这一规律也是实行因材施教、“长善救失”教育原则的基础。

(五)分化与互补的协调性

儿童的各种生理和心理能力的发展、成熟,虽然依赖于明确分化的生理机能的作用,但在总体发展水平方面,却又表现出一定的机能互补性特点,以协调人的各种能力,使其尽可能地适应自己的生活环境。这种协调性,是具有生理缺陷的儿童发展的重要保障,使这些儿童不至于因某种生理机能的缺陷,而严重地阻碍其整体发展水平的实现。

四、事物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基本规律?

事物发展的基本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

1、从时间角度看,一件事情从开始的时间到结束的时间是一个过程。

2、从缘由与目的的角度看,一件事情因什么缘由而起达到什么目的结束是一个过程。

3、从一件事情发展过程的运动时间节点看,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完成阶段是基本的时间节点。

一件事情发展过程的基本规律:

时间贯穿始终;空间不断转换;涉及的相关人物众多且主次分明,并随发展会发生变换;包含的矛盾众多且主次分明,并随发展会发生变换;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起决定作用,主次会发生转变;事情外部因素的作用。

五、要求立法尊重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

科学立法要求立法尊重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反映新时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体现立法技术的最新水平。

民主立法要求立法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志,最大程度保障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立法的权利。依法立法要求立法遵守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程序,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立法职责,积极作为。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就是要统筹协调包括立法在内的法治工作,从源头上、制度上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毫无疑问,这将为新时代的良法供给提供有效组织基础和体制机制保障。

六、什么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

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两对基本矛盾包含着3个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的历史归根到底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历史。扩展资料: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分类:

1、社会发展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存在于人类历史一切阶段并始终起作用的,属于一般规律,如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只在历史上某些发展阶段起作用的,属于特殊规律,如阶级斗争规律。

2、仅在某一社会发展阶段起作用的,属于个别规律,如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其中,一般规律通过特殊和个别规律来表现;特殊和个别规律受一般规律的支配。

3、个别规律、特殊规律和一般规律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在一种联系下是一般规律,在另一种联系下又是个别规律。

七、什么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规律?

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等。

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八、什么要求立法尊重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

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要求立法尊重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体现立法技术的最新水平,保证立法符合法律的内在规律性。民主立法要求立法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志,最大程度保障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立法的权利,增强立法程序的公开性、公正性。

九、思修中人类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

道德发展的规律是:道德发展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道德进步是一个曲折前进的历史过程;道德发展的总趋势是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不断进步。
前道德阶段指儿童从刚出生到3岁的阶段,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
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
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十、联系实际分析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

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可以联系实际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律:

1. 道德发展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社会环境下的道德观念也存在差异。

2. 道德发展具有阶段性和渐进性。道德观念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同阶段的道德观念之间存在着联系和延续,同时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

3. 道德发展具有多样性和相对性。不同文化、不同国家和不同群体的道德观念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相对性,即同一社会环境下不同人群对道德问题的看法和评价也存在差异。

4. 道德发展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是受到客观社会条件和主观个体意识的影响的,既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也受到个体主观意识的影响。

5. 道德发展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道德观念的发展是普遍的,但同时也存在着特殊性,即不同社会环境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道德观念存在着差异。

总之,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多方面的,需要结合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进行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