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例如:
一、审批项目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贵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三、申报材料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1、贵州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土地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签署的意见;
5、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或1∶100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2、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3、公示;将拟建项目的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等在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4、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组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机构实地踏勘,联合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县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县级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办理。
(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须提交下列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宅基地使用权属证明;
5、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6、住宅用地四至界线图及体现住宅面积、层数、高度、结构形式等内容的住宅设计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2、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3、公示;将拟建项目的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等在村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机构联合实地踏勘,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不予办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报县级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收费依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