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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总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以乡镇为单位,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省、市、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满足农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全县农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

  二、目的目标

  (一)目的

  通过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度的改革,明确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促进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推动“乡村康庄”活动;夯实“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网底建设,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村级卫生服务队伍,健全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奠定基础,实现我县农村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二)目标

  1、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度的改革,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农村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和“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体制,引导村卫生所转变服务模式,树立以农村公共卫生为主的服务理念。

  2、靠实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完成预防保健等任务指标,“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85%;及时率达到80%;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0%.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处置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提高。

  3、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积极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保证“两个系统管理卡册”正常运转,完成妇幼保健目标任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0/10万以下。

  4、推进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防病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在90%以上,提高广大农民自我保健和防护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领导

  乡村医生聘用制度改革在县卫生局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领导,规范运行,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聘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医政股负责运作。各乡镇卫生院要组成考核组,由院长任组长,防保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此项工作的落实。

  四、乡医聘用的范围及聘期

  (1)参加乡医聘用的范围

  凡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县卫生局注册、批准,长期承担本村或其它村预防保健工作任务的乡村医生均可参加竞聘。对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助理执业医师证书的乡村医生优先聘用。

  (2)聘期

  凡聘用乡村医生都要与当地乡镇卫生院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1日——6月26日)

  各乡镇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本乡镇乡村医生聘用实施细则,公布乡村医生任职聘用条件;并组织召开本乡镇现有乡村医生会议,学习传达《张家川县卫生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聘用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张卫发2006(144)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他们积极参与聘任工作。

  (二)聘用实施阶段(6月27日?——7月16日)

  1、乡医聘任资格及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实事求是,思想解放,团结群众,锐意进取,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4)热爱乡村卫生工作,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

  (5)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

  (6)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自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7)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