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 Internet的产生和发展? 泸州城市的产生及其发展过程?

Internet的产生和发展? 泸州城市的产生及其发展过程?

一、Internet的产生和发展?

internet表示的意思是互联网,又称网际网络,根据音译也被叫做因特网(Internet)、英特网,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议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且巨大的全球化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有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各种不同的连接链路、种类繁多的服务器和数不尽的计算机、终端。使用互联网可以将信息瞬间发送到千里之外的人手中,它是信息社会的基础。

因特网始于1969年的美国。是美军在ARPA(阿帕网,美国国防部研究计划署)制定的协定下,首先用于军事连接,后将美国西南部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福大学研究学院、UCSB(加利福尼亚大学)和犹他州大学的四台主要的计算机连接起来。这个协定由剑桥大学的BBN和MA执行,在1969年12月开始联机。

另一个推动 internet发展的广域网是NSF网,它最初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建设的,目的是连接全美的5个超级计算机中心,供100多所美国大学共享它们的资源。NSF网也采用TCP/IP协议,且与internet 相连。

ARPA网和NSF网最初都是为科研服务的,其主要目的为用户提供共享大型主机的宝贵资源。随着接入主机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把internet作为通信和交流的工具。一些公司还陆续在internet上开展了商业活动。随着internet的商业化,其在通信、信息检索、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巨大潜力被挖掘出来,使internet有了质的飞跃,并最终走向全球。

二、泸州城市的产生及其发展过程?

泸州得名“泸水说”,古称江阳。

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6年)置泸州,领江阳郡。江阳郡领:江阳县(治今江阳区)、汉安县(治今纳溪区大渡口镇)、绵水县(治今长宁县北)、安乐戍(治今合江县合江镇)。州、郡治今江阳区。夏、商时属梁州之域。

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灭巴、蜀,同年设置巴郡、蜀郡,巴郡辖有江阳地,其后在沱江、长江交会处置江阳县。

西汉景帝六年(前151年)封苏嘉为江阳侯,在长江与沱江交汇处(今泸州市江阳区)设置江阳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开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犍为郡,领江阳县。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年)置江阳郡。

西晋仍置江阳郡。江阳郡属益州,下辖江阳县、符县、江安县。

南朝刘宋、南齐置东江阳郡。南梁大同年间(535-546年),建置泸州。泸州辖一郡即江阳郡,三县即江阳县、江安县、绵水县。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泸州为泸川郡,仁寿中升为泸州总管府。改江阳县为泸川县,为泸川郡治。泸川郡辖泸川县、富世县、江安县、合江县、绵水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为泸州,三年(620年)置总管府,四年(621年)升为都督府。泸州辖泸川县、富义县、江安县、合江县、绵水县。

北宋,泸州泸川郡置泸川军节度。

南宋乾道六年(1170年),潼川府路迁治泸州。泸州升本路安抚使。

宋末改泸州为江安川,属潼川路。辖泸川县、江安县、合江县、纳溪县。

宋、元之际,蒙古军入蜀,泸州城先后迁治于合江榕山、江安三江碛、合江安乐山,最终筑城于合江神臂崖,坚持抗元35年。

元改江安川为泸州,并废泸川县入泸州,改属四川行省重庆路,辖江安县、合江县、纳溪县。

明洪武六年(1373年)泸州升为直隶州,隶属于四川行中书省,九年(1376年)直隶于四川承宣布政使司。辖江安县、纳溪县、合江县。

清雍正五年(1727年),将贵州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划归四川。清嘉庆七年(1802年)泸州置川南永宁道(1908年改名下川南道)。

民国初改泸州为泸县,属永宁道,为永宁道治,并与江安、纳溪、合江三县脱离。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置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中共川南区委在自贡成立。1950年1月川南区委迁泸县,设置川南人民行政公署(省级,1952年8月撤销)。1949年12月1日,叙永解放;2日,古蔺解放;3日,泸县、合江、纳溪解放。

5日,泸县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代行县政府日常工作。13日,中共泸县委员会和泸县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1月17日,设泸县专区,辖泸县、纳溪、合江、隆昌、富顺、叙永、古蔺和古宋8县。

1949年12月设置泸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改称泸县专员公署,属川南行署区。7月10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泸县析出设立泸州市,同月底成立中共泸州市委,8月15日正式成立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县专署驻泸州市,辖泸县(驻泸州市小市镇)、合江、古蔺、叙永、古宋、纳溪、富顺、隆昌等8县。

1952年3月,泸县专署迁隆昌县,改称隆昌专区,后属四川省领导。同年12月专署迁泸州后,改称泸州专区。原由川南行署直辖的泸州市划归泸州专区。辖1市、8县。1952年,云南省威信县水田乡飞地划归四川省古蔺县。

1953年1月12日,泸州市划归泸州专署领导,并为专员公署所在地。(1953年,泸州市改为省辖市,委托泸州专署代管。)

1960年,撤销古宋县,并入叙永县。7月14日,国务院批复撤销泸州专区,所属市县划归宜宾专区。

1983年3月3日,泸州市升为地级泸州市,将宜宾地区的泸县、纳溪、合江等3县划归泸州市管辖。同年5月,四川省政府批准设立泸州市市中区。6月1日,市委、市政府办事机构正式成立。

1985年1月17日,市中区政府成立。1985年6月4日,宜宾地区的古蔺、叙永2县划归泸州市管辖。

1995年12月24日,泸州市市中区更名为江阳区;撤销纳溪县,设立泸州市纳溪区;新设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原市中区新街子街迁至泸县福集镇;对江阳区、纳溪区、泸县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三、书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

书法的产生:贾湖遗址文化已出现了原始文字性质的符号,距今8000—9000年,早于安阳殷墟的甲骨文卜辞4000多年,是迄今为止人类所知最早的文字雏形。

发展历程:

1、先秦书法

为学术界公认的中国最早的古汉字资料,是商代中后期(约前14至前11世纪)的甲骨文和金文。

2、秦代书法

秦统一后的文字称为秦篆,又叫小篆,是在金文和石鼓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而来。

3、汉代书法

汉代分为西汉和东汉,两汉三百余年间,书法由籀篆变隶分,由隶分变为章草、真书、行书,至汉末,中国汉字书体已基本齐备。隶书是汉代普遍使用的书体。

4、魏晋书法

魏晋是完成书体演变的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阶段。是篆隶真行草诸体咸备俱臻完善的一代。汉隶定型化了迄今为止的方块汉字的基本形态。隶书产生、发展、成熟的过程就孕育着真书(楷书),而行草书几乎是在隶书产生的同时就已经萌芽了。真书、行书、草书的定型是在魏晋二百年间。

5、南北朝书法

南北朝时期的书法进入北碑南帖时代。此时书法以魏碑最胜。魏碑,是北魏以及与北魏书风相近的南北朝碑志石刻书法的泛称,是汉代隶书向唐代楷书发展的过渡时期书法。

6、唐代书法

整个唐代书法,对前代既有继承又有革新。楷书、行书、草书发展到唐代都跨入了一个新的境地,时代特点十分突出,对后代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时代。

7、五代书法

分裂混乱的局面持续五十四年,其间兵戈迭起。书法艺术虽承唐末之余续,但因兵火战乱的影响,形成了凋落衰败的总趋向。

8、宋代书法

从公元960年至1279年,三百多年间,书法发展比较缓慢。

9、元代书法

纵观元代书法,其成就大者还在真行草书方面。至于篆隶,虽有几位名家,但并不怎么出色。这种以真、行、草书为主流的书法,发展到了清代才得到改变。

10、明代书法

明代象宋代一样也是帖学大盛的一代。法帖传刻十分活跃。整个明代书体以行楷居多,未能上溯秦汉北朝,篆、隶、八分及魏体作品几乎绝迹,而楷书皆以纤巧秀丽为美。

四、货币是产生和发展的?

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末期最早出现的货币是实物货币。一般来说游牧民族以牲畜、兽皮类来实现货币职能,而农业民族以五谷、布帛、农具、陶器、海贝,珠玉等充当最早实物货币。据考古发掘,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如半坡出土大量陶罐作为殉葬物;大汶口文化殉葬大量猪头和下颚骨,表明猪和陶器在原始社会后期曾起过货币财富的职能。

但众所周知,流通较广的古代实物货币为“贝”。因为充当实物货币,牛、羊、猪等牲畜不能分割,五谷会腐烂,珠玉太少,刀铲笨重,故最后集中到海贝这一实物货币。海贝可作颈饰,有使用价值,便于携带与计数,因此在长期商品交换中被选为主要货币。在考古发掘中,夏代、商代遗址出土过大量天然贝,贝作为实物货币一直沿用到春秋时期,

五、wps的产生和发展历史?

WPS(Word Processing System),中文意为文字编辑系统,是金山软件公司的一种办公软件。

最初出现于1989年,在微软Windows系统出现以前,DOS系统盛行的年代,WPS曾是中国最流行的文字处理软件,现在WPS最新版为2007版,发布日期为2007年8月30日。

六、对联的起源,产生和发展?

一)对联的起源 对联的起源,联界尚无定论,也很难定论。究其原因,一是当代以前的中国文学史,从未涉及对联文体;

二是诗文、方志、掌故等涉及对联的资料少得可怜,零散孤立,不足以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三是尚无联史专家对楹联发展史进行长期、深入、系统地研究,所持观点多为一家之言。据此情况,我们不妨将各种主要观点介绍出来,在尊重其立论的前提下,作出我们的判断。 1、对联起源于偶文。对偶的应用,是人类使用语言、文字的自然产物。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在朴素的对称美学观念的影响下,无意识地创造了对称性的语言。文字产生以后,文人们将这些语言、思想记录下来,就产生了对称性的文句,即为偶文。 上古时期的《吴越春秋》中载有一首《弹歌》(传为黄帝所作): 断竹,续竹; 飞土,逐宍。 “宍”,古“肉”字。歌辞的意思是,割断竹子,连接成弓,装上泥土,飞射禽兽,猎取肉食。歌辞两言一句,音节短促,节奏感很强,可能是制弹弓时所唱,也可能是用弹弓狩猎时所唱,非常古朴敦厚,反映了当时人类的生活。用现代汉语语法分析,四个短句都是动宾结构,词性相当,虽然不是对联,但其对偶的修辞法与现在的律联是一致的。 偶文在先秦的诗文中更为频繁地出现。如:《尚书》:“满招损,谦受益。”《周易·乾文言》:“水流湿,火就燥。”屈原《离骚·湘君》:“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礼记》:“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易经》:“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论语》:“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这些对偶句,都是自然运用,未加任何雕琢,为对联的产生奠定了修辞基础。

七、通电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产生原理:电是像电子和质子这样的亚原子粒子之间产生的排斥力和吸引力的一种属性。它是自然界四种基本相互作用之一。电的发现和应用极大的节省了人类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使人类的力量长上了翅膀,使人类的信息触角不断延伸。电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有两方面:能量的获取转化和传输,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电的发现可以说是人类历史的革命,由它产生的动能每天都在源源不断的释放,人对电的需求夸张的说其作用不亚于人类世界的氧气,如果没有电,人类的文明还会在黑暗中探索。电是个一般术语,是静止或移动的电荷所产生的物理现象。在大自然里,电的机制给出了很多众所熟知的效应,例如闪电、摩擦起电、静电感应、电磁感应等等。

八、空想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空想社会主义的产生:空想社会主义这种学说最早见于16世纪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一书,是先贤柏拉图的理想国与欧洲不公现实的冲撞产物。在文艺复兴思潮的人文主义氛围影响下,与托马斯·莫尔同时代有相当一批人探索过这种思想,但一般认为莫尔为空想社会主义第一奠基人。

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6世纪至17世纪、18世纪和19世纪初,共经历了300多年。三个阶段的社会和历史条件各不相同,无产阶级的发展水平也不同。

16世纪至17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了“实行公有制”、“人人劳动、按需分配”等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但对社会主义的设想还仅仅只是一个粗糙而简单的轮廓而已。

18世纪,这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开始对社会主义进入理论探讨和论证阶段,并用“法典”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了批判,认为私有制引起经济上的不平等、进而导致政治上的不平等;当具备初步的阶级观点后,主张实行绝对平均主义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在设计未来理想社会时,以农村公社和手工工厂为原型,主张在封建制度崩溃后,在农村公社和手工工厂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赞同君主制、终身制、家长制等。

19世纪30和40年代,空想社会主义发展的顶峰时期。由于英国的工业革命在欧洲大陆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这时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道德观念进行了批判;理论上,提出政治制度的基础是经济状况,指出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设计未来理想社会主义制度时以大工厂为原型,完全抛弃了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

九、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时间?

一、奴隶制时期的法律

中国的法律制度伴随着中国文明的发展绵延数千年。而中国最早期的法律制度出现在中国的奴隶制社会时期,也就是夏、商、西周朝的统治时期。随着原始人类逐渐从个体生活转变为集群生活,形成一个个氏族部落。氏族居民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就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摩擦,这就需要一些规章条例来规范各居民的行为。于是氏族的首领就开始制定规章和制度来约束其氏民,这就是中国早期法律制度的萌芽。

(一)夏代的法律

夏朝是在公元前21年由夏启创立,前后持续了约500年的时间。是史料记载的中国的第一个以世袭作为传位方式的国家。夏朝建立后,出于稳定民众,巩固统治的需要,夏王以天的名义制定了禹刑来规范民众的行为。然而受到当时思想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限制,禹刑大多集中在刑法方面,旨在通过严酷的刑罚来使民众服从统治。这体现了其局限性,但对中国的早期法律制度建设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二)商代的法律

商朝出现于公元前16世纪左右,是夏朝之后的中国的第二个国家。商朝的法律可以说是夏朝法律的传承,其基本继承了夏朝法律的特点。其在夏朝依照天意进行刑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刑法制度。据商周出土的甲骨文中记载,商代的刑法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但其过于严苛的刑法造成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农民起义的呼声此起彼伏,最终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三)西周的法律

西周于公元前1046年成立。在法律上,其在夏、商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吕刑。吸取夏商朝的教训,西周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其刑罚虽严格确有理有据,还能根据实际情况区别惩罚。从法律上看,西周的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中国早期法制的结晶,其对中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封建制时期的法律

春秋时期开始,奴隶制社会开始瓦解,中国的法律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西周王朝瓦解,中国开始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为了加强自身实力,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如秦国商鞅变法和魏国李悝变法等。其法律规定的内容突破了之前法律的局限,除了刑法,在农业、手工业等各个领域都有涉猎。

(二)秦汉时期的法律

秦汉时期中国统一,经济和科技不断发展。秦王听取法家的建议,以法治国,有着完备的法律制度和刑罚体系。汉代则由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强调外儒内法。既制定完备的刑法制度也强调通过儒学来教育感化民众。这有利于安抚民众,巩固其统治,为汉唐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社会动荡不安。但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仍取得了不小的发展,八议、重罪十条等法律条例集中体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理论的发展和立法技术的提高。这为隋唐时期法律的成熟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隋唐时期的法律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的鼎盛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法律军事都达到了中国古代的顶峰。隋唐时期统治者在吸收前朝法制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法制改革,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专制时期,其专制在法律制度上也得以体现。宋朝制了严格的市井制度,严密控制商品流动。元朝是异族统治,其法律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平等性,歧视汉族的民众。明清时期封建专制达到顶峰,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束缚人们的思想,从而巩固自己的封建统治。这些法律虽满足了其巩固统治的需要,但严重遏制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近现代时期的法律

(一)清末变法修律

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接受了马关条约。从此之后中国丧失了独立的领土主权,成为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的危亡使得一些有识之士挺身而出,提出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法律成果。通过对西方法律学说的学习和引进,促进了我国法律制度向近代化发展。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国民政府以外国三权分立的先进法律思想为中心,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尽管其中的内容有些没有被真正实行,但其从法律的角度上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仍是很大的进步。

四、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法律

1949年到1956年是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规定我国的国旗国歌等,为我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打下了基础。1954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其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序进行。

(二)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律

1956年后至今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时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领导人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高度重视我国的法治建设,确立了法律的权威。1982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在党的十六大上,胡锦涛同志提出将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充分结合

十、法的产生和发展的意义?

一、法律的起源

反观以往,回顾历史,我们人类社会的起源。那时我们人类的祖先还没有完全和动物区分开来,只是过着最原始的群居生活。由于群居生活的出现,尤其是以族群方式的生活和繁衍。这样的方式推动了族群模式的盛行。族群作为当时社会的组织单位,区分于其它族群。一个个不同族群组成了最早的原始社会。为了方便沟通,方便谈判;处理和调解族群与族群间的日常矛盾和纠纷,族群首领也就是族群族长便应用而生。族长和首领代表族群里其它成员的意向和意志参加日常社会活动。族群族长和本族群里其它成员间的这种等级关系也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二、发展意义

我们已经知道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并且知道法律必然匹配相关的社会。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法律。同理有什么样的法律,就有它相关的意义。而我们现在的法律也只是配合时间妈妈推动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带领人类社会走向更高层次的繁荣。